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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安市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审批谁为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开展清理整顿工作,县(市、区)政府、泰安高新区管委是组织实施清理整顿、规范市场秩序、防范化解风险的责任主体,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本地区各类交易场所进行一次集中清理整顿,重点坚决纠正违法证券期货交易活动,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投资者资金安全和社会稳定。对从事证券期货交易活动的交易场所,严禁以任何方式扩大业务范围,严禁新增交易品种,严禁新增投资者,并限期取消或结束交易活动;未经批准在交易场所名称中使用“交易所”字样的交易场所,应限期清理规范。
  (三)明确管理程序。属于本次清理整顿范围的各类交易场所,要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间,形成整改方案后报市政府或原审批(备案)部门初审,形成初步意见后按程序报省领导小组讨论审定。今后,凡新设有关从事权益类、大宗商品中远期交易和其他标准化合约交易的交易场所,以及凡使用“交易所”字样的交易场所,要认真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除经国务院或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批准外,严格履行省级报批程序。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各类交易场所的清理整顿工作,按照本《方案》要求,本着依法合规、积极稳妥的原则,从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大局出发,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密切协作配合,扎实搞好清理整顿工作。

  附件:
  泰安市清理整顿交易场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闫新建 (市政府特邀咨询)
  副组长:胡兆柱 (市政府应急办主任)
  任树凯 (市金融办主任)
  成 员:魏 武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吕传庆 (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
  刘学刚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毕思忠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董 军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徐从军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总经济师)
  朱荣梅 (市科技局副调研员)
  魏兆德 (市公安局督察长)
  李和军 (市监察局副局长)
  刘兴强 (市财政局副局长、政府投融资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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