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审批谁为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开展清理整顿工作,县(市、区)政府、泰安高新区管委是组织实施清理整顿、规范市场秩序、防范化解风险的责任主体,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本地区各类交易场所进行一次集中清理整顿,重点坚决纠正违法证券期货交易活动,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投资者资金安全和社会稳定。对从事证券期货交易活动的交易场所,严禁以任何方式扩大业务范围,严禁新增交易品种,严禁新增投资者,并限期取消或结束交易活动;未经批准在交易场所名称中使用“交易所”字样的交易场所,应限期清理规范。
(三)明确管理程序。属于本次清理整顿范围的各类交易场所,要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间,形成整改方案后报市政府或原审批(备案)部门初审,形成初步意见后按程序报省领导小组讨论审定。今后,凡新设有关从事权益类、大宗商品中远期交易和其他标准化合约交易的交易场所,以及凡使用“交易所”字样的交易场所,要认真遵守《
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除经国务院或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批准外,严格履行省级报批程序。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各类交易场所的清理整顿工作,按照本《方案》要求,本着依法合规、积极稳妥的原则,从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大局出发,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密切协作配合,扎实搞好清理整顿工作。
附件:
泰安市清理整顿交易场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闫新建 (市政府特邀咨询)
副组长:胡兆柱 (市政府应急办主任)
任树凯 (市金融办主任)
成 员:魏 武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吕传庆 (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
刘学刚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毕思忠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董 军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徐从军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总经济师)
朱荣梅 (市科技局副调研员)
魏兆德 (市公安局督察长)
李和军 (市监察局副局长)
刘兴强 (市财政局副局长、政府投融资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