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拉动经济增长因素畸重畸轻。一是过分依赖投资拉动。2010年,全市完成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270.5亿元,占GDP的61.92%,投资率较2005年提高9.49个百分点,经济增长对投资的依赖程度过高,可持续性差。二是外向型经济发展滞后。2010年我市经济对外依存度仅为5.13%,低于全省平均水平26.62个百分点,列全省第16位。2010年全市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为2302万美元,仅占出口总额的2.5%。出口产品仍以纺织、服装、农副产品等低附加值产品为主,既容易受国家出口退税政策调整的影响,也不利于外贸出口业可持续发展。“十一五”时期,全市累计实际利用外资5.46亿美元,列全省第15位,仅占全省总额的1.18%。三是消费需求处于较低水平。2010年,我市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87.4亿元,占GDP的33.5%,与全省平均水平的差距由2005年的1.11个百分点,扩大为2.56个百分点。
(四)财政收入结构亟待改善。受发展方式、产业结构等因素影响,我市财政收入结构不合理、发展后劲不足的问题比较突出。一是主体税收占税收收入的比重偏低。“十一五”时期,全市四大主体税收(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下同)占税收收入比重为46.2%,比“十五”时期下降7.8个百分点,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9.3个百分点。其中,2010年四大主体税收占比为46.4%,比2005年下降4.1个百分点,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8个百分点。二是契税和耕地占用税占比偏高。“十一五”时期,全市契税和耕地占用税累计完成86亿元,是“十五”时期的13.45倍;占全省两税总额的9.5%,比“十五”时期提高4.3个百分点。其中,2010年完成24.8亿元,列全省第3位,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达到21.21%,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1.21个百分点,列全省第1位,比第2、第3位分别高出6.75、6.96个百分点。
第二部分 “十二五”时期财源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目标任务
“十二五”时期,我市财源建设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推进富民强市、建设幸福泰安”奋斗目标,以财源增长、结构优化、财政增收为核心,以资金投入、政策扶持为调控手段,充分发挥市场主导、企业主体、项目拉动、园区带动作用,集中整合资源,择优重点扶持,着力壮大高效支柱财源,巩固优势优质财源,培植新兴后续财源,优化区域特色财源,开拓挖掘潜在财源,全面调整优化财源结构、增强财政实力,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谐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工作中,坚持以下原则:
--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将培植壮大财源摆到富民强市建设的突出位置,牢固树立“大发展、大财源”观念和“抓经济工作重在抓财源建设”的思想,构筑党委政府强力推动、部门单位齐抓共管,市县乡三级配套联动的财源建设大格局,推进全市财源建设持续深入开展。
--抢抓机遇、发挥优势。紧紧抓住未来五年国内外生产要素流动和产业转移步伐加快,省会城市群经济圈等区域战略加速推进机遇,充分发挥我市资源、区位、产业等比较优势,促进财源建设合理有序布局。发挥矿产资源储量丰富的优势,大力进行产业招商,加快资源优势向财源优势转化步伐,实现工业经济新突破。抢抓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机遇,发挥工业门类较为齐全的优势,下大力气提升传统产业存量,扩大新兴产业增量,提高经济创税能力。抢抓“高铁时代”的机遇,发挥旅游资源丰富、文化底蕴深厚的优势,促进以旅游文化产业为龙头的现代服务业繁荣发展。
--整合资源、集中投入。坚持一般预算收入、基金预算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政府融资齐抓共管、统筹使用,培植壮大财源。整合各类扶持经济发展的财政专项资金,集中财力办大事,集中扶持优势产业、骨干税源企业;集中扶持一批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创税能力强的大项目、大企业投产运营、发展壮大;集中扶持发展潜力大、承载能力强、辐射带动范围广的省级以上重点园区率先转型升级。
--创新机制、增加收益。积极争取、用足用好上级扶持政策,创新完善、全面落实支持产业发展的配套政策,坚持普惠性与差异性相结合,对优势支柱产业、重点骨干企业,实行“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的办法,支持其尽快做大做强;创新市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探索建立市县之间、区域之间财源建设投资收益共享机制,完善市对下转移支付办法,充分调动各级转方式、调结构、增财源的积极性。
--质量并重、效益优先。在注重扩大量的同时,抓好质的提高;在放手发展中小财源的基础上,着力培植壮大高效支柱财源。坚持效益优先,更加注重经济效益和财税贡献率,着力扶持投入产出率高、税收回报率高的企业和项目,以财源建设引导经济发展,以经济发展助推财源建设;更加注重生态效益,鼓励发展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严格限制“两高一资”产业,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由资源消耗向提高资源利用率转变。
“十二五”时期我市财源建设的主要目标为:
(一)财政收入规模持续扩大。到2015年,全市地方财政收入达到235亿元,年均增长15%。
(二)财政收入质量稳步提高。到2015年,全市地方税收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主体税收占税收收入的比重分别达到80%和50%,比2010年分别提高8.54、3.6个百分点。
(三)骨干财源群体明显扩大。到2015年,培植年实缴税金过亿元企业40家,比2010年增加19家。其中,1-5亿元32家、5-10亿元4家、10亿元以上的4家,分别比2010年增加15家、2家、2家;力争年实缴税金50亿元的企业实现零的突破。
(四)区域财源基础不断稳固。到2015年,县(市、区)地方财政收入全部突破10亿元,其中过30亿元的达到3个,过50亿元的1个。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地方财政收入分别突破20亿元、5亿元。到2015年,力争地方财政收入过亿元的乡(镇、街道)达到20个,其中过5亿元的4个,分别比2010年增加6个、3个;力争财政收入过10亿元的乡(镇、街道)实现零的突破。
第三部分 “十二五”时期财源建设工作重点
第一章 农业财源篇
充分发挥我市农业基础较好的优势,以农业产业化为抓手,加强农业财源建设。突出龙头企业、市场体系“两大重点”,强化政策引导,加大财政投入,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提高农业财税贡献能力。到2015年,培植泰安标志性龙头企业2个以上,年销售收入过5亿元的龙头企业15家、过10亿元的10家,分别比2010年增加7家和5家,力争年销售收入过50亿元的企业实现零的突破;建成规模以上农产品批发市场59处,比2010年增加32处。
一、培植壮大龙头企业
统筹安排、捆绑使用农业产业化、农业综合开发等专项资金,按照扶优培强的思路,实施“扩规升级工程”,对年销售收入1-5亿元的龙头企业,采取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其增加项目投资,促进扩大规模;对年销售收入5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其加大技术研发、产品开发、品牌建设力度,实现升级上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