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气象预报预测。气象要素预报、定量降水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落区预报的准确率和精细化程度进一步提升,其中暴雨24小时预报准确率在“十一五”基础上提高5%,温度24小时预报准确率稳定在75%以上,突发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提前15-30分钟以上发出。
(3)气象综合观测。农业、交通、气候、资源等领域的气象监测能力显著增强。完善综合观测业务的技术装备保障体系和运行机制。
(4)气象科技创新。在农业气象、交通气象、城市气象、生态气象、人工影响天气、气候变化和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等重点领域取得一批高水平研发成果,形成2-3个具有省内领先水平的优势科研领域。
(5)气象人才队伍。人才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比例明显提高。更多人员入选省气象局“6121人才工程”。在科研和业务领域,形成1-2个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稳定创新团队。领导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进一步提升和优化。
(6)气象台站建设。气象台站业务水平及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进一步提高。探测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全市符合《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要求的台站达到80%以上。台站基础设施和职工工作、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提升气象预测预报能力。
加强数值天气预报释用业务,开展基于数值预报产品释用的乡镇和特殊服务地点的气象要素预报业务。加强中尺度天气分析、灾害性天气和气象灾害监测联防、短时临近预报等业务。强化新资料、新技术在预报预测预警中的应用。深化预报技术总结、产品检验业务,完善预报业务技术系统。
(二)提升气象防灾减灾能力。
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防灾减灾机制,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作为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实现气象与农业、水利、应急等部门防灾减灾信息共享和应急联动。完善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健全气象灾害防治的应急预案和规范性文件体系。加强气象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提高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和避险、救助能力。
(三)提升应对气候变化能力。
开展气候变化对粮食安全、能源安全、水资源安全和生态安全等影响评估。推进气候可行性论证、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地方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开展重大工程建设和区域经济开发等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强化气候变化科普宣传和教育培训,扩大气候变化研究领域科研合作。
(四)提升气候资源开发利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