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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评选表彰2012年度泰安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要严格把握评选条件和各类人员比例,尤其是企业负责人的比例不得突破。要严格执行评选程序和评审纪律,把好审核关口,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评选,对不按规定程序评选推荐,借评选推荐之机谋取私利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要加大宣传力度,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努力营造劳动光荣、知识崇高、人才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氛围,进一步激励和鼓舞全市人民以先进模范人物为榜样,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创新,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推进富民强市、建设幸福泰安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3月27日前,各推荐单位要将《泰安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汇总表》(一式3份)、《泰安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简要事迹表》(一式20份)报市总工会(联系电话:6991188),同时发送电子版(电子邮箱:scb6991188@163.com),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参与评选的要同时报送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一式2份)。
  附件:1.泰安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委员会成员名单
  2.泰安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名额分配表
  3.泰安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汇总表
  4.泰安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简要事迹表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1
  泰安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 任:辛显明 (副市长)
  副主任:巩树本 (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董树平 (市政府副秘书长)
  牛国新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委 员:王 军 (市纪委干部室主任)
  亓顺民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徐学森 (市远程教育中心副主任)
  胡圣金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副调研员)
  刘兴强 (市财政局副局长)
  尹凤兰 (市农业局副调研员)
  仇元青 (市安监局副局长)
  王庆忠 (市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刘胜军 (市总工会副主席)
  马 俏 (团市委副调研员)
  张伟贞 (市妇联副主席)
  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刘胜军兼办公室主任。

  附件2
  泰安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名额分配表

单  位

职工劳模

(先进工作者)

单  位

职工劳模

(先进工作者)

农业劳模

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

线

线

泰山区

2

1

1

泰山管委

1

 

1

 

 

岱岳区

2

1

1

市直机关工委

 

 

2

 

 

新泰市

2

2

1

泰安高新区

1

 

 

 

 

肥城市

2

2

1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

 

 

宁阳县

1

2

1

教育系统

 

2

 

 

 

东平县

2

1

1

卫生系统

1

1

 

 

 

新汶矿业集团

3

2

 

交通系统

1

1

 

 

 

肥城矿业集团

2

2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

 

1

 

 

 

省煤田地质局

1

 

 

邮政、通信系统

2

 

 

 

 

 

市直工会系统

2

1

 

金融保险系统

2

 

 

 

 

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1

1

 

市委办公室

1

 

 

 

 

建设系统

1

1

1

其他市属及以上单位

3

2

 

 

 

石横特钢集团

 

1

 

 

 

 

 

 

 

合 计

33

24

11

10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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