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卫生监督机构建设。积极推进卫生监督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按照卫生部《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和发展规划》和《
卫生监督机构装备标准(2011版)》要求,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努力改善卫生监督机构办公用房和执法装备条件,不断提高卫生监督执法保障水平。落实好国家基层卫生监督房屋和设备装备建设项目。进一步推进卫生监督机构信息化建设,加强软硬件配备,加强人员培训培养,提高卫生监督信息化管理水平。严格落实国家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制度,提高卫生监督信息报告效率和质量,今年全市被监督单位信息数据库建库率要达到100%。
(三)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继续贯彻卫生部《关于落实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工作的意见》(卫监督发[2010]103号),积极争取编办等有关部门支持,加强执法力量配备,特别是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较少的区县要尽快配齐配足人员。加强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建设,重点加强紧缺人才、骨干人才和卫生监督协管员的培养,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利用好国家卫生监督员网络培训平台,建章立制,鼓励卫生监督员主动学习、自我提高。举办全市卫生监督执法技能大赛,提高卫生监督员执法办案水平。
三、深化卫生监督“三项工程”
今年是卫生监督“三项工程”实施的第二年,也是关键之年,各区县要进一步加大力度,积极克服困难矛盾,推动重点领域、难点问题实现新的突破,确保实现各项工作目标。
(一)深入实施职业卫生推进工程。学习贯彻新修订的《
职业病防治法》,掌握法律赋予卫生部门的有关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和专项调查、开展职业病风险评估、开展职工职业卫生健康促进等新的职责。落实省卫生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当前职业卫生工作的紧急通知》(鲁卫办字[2012]4号)要求,扎实做好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基层重点企业督查行动”,市及各区县卫生监督机构对重点县区、重点企业监督检查频次不得少于1次,监督覆盖率要达到100%,进一步提升全市基层职业卫生监督工作质量。做好职业病诊断和鉴定工作,切实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继续深入开展职业卫生“六进”宣传教育活动和《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提高劳动者职业卫生防护知识和健康权益保护知识知晓率。全面推广职业卫生“四个一”工程,今年第一批、第二批试点县企业覆盖率达到100%,第三批试点县达到70%,其他各县达到50%。全面推进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着力提高职业健康检查率,年底前全市总体达到92%以上。以2011年新发职业病新发病例为线索,积极推行病例溯源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