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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卫生法制与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

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卫生法制与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
(淄卫字[2012]44号)


各区县卫生局,高新区卫生处,文昌湖区地事局,大企业卫生处,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市管医院:

  现将《2012年全市卫生法制与监督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2012年全市卫生法制与监督工作要点

  2012年全市卫生法制与监督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全省卫生监督工作会议和全市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履行卫生监管职责,以深化 卫生监督“三项工程”为抓手,以开展“创先争优”和“三好一满意”活动为动力,以加强基层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提高卫生监督队伍执法能力、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为重点,依法加强对社会公共卫生事务和医疗卫生服务的监管,树立人民健康忠诚卫士良好形象,努力开创全市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新局面,为促进殷实和谐经济文化强市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一、积极推进卫生法制建设

  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卫生部、省市政府的贯彻意见,严格实施《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提高卫生法制建设水平。深入推进全市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制度改革,规范审批行为,优化审批流程,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严格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按程序执法,严格规范裁量权行使,改进和创新执法方式。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认真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和淄博市依法行政第五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深入开展卫生法制宣传,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维护权利、自觉履行义务,营造学法遵法守法良好社会氛围。

  二、加强基层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一)加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认真贯彻卫生部和省卫生厅关于做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要求,结合基层卫生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卫生监督进社区、进农村工作,不断完善向农村乡镇(村)、城市街道(社区)延伸的卫生监督网络,夯实基层卫生监督网底。加强派出机构建设,明确派出机构和卫生监督协管员职责,改善协管员工作条件,保证其工作需要的办公场所、设备设施和交通、取证工具。年内举办一次全市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班,提高卫生监督协管员的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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