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济南市畜牧兽医局关于开展2011年济南市兽药行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济南市畜牧兽医局关于开展2011年济南市兽药行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畜牧局、农发局,历下区卫生局,各兽药生产企业:
  为掌握全市兽药行业经济运行状况,科学指导兽药行业发展,有效监督管理兽药生产经营,根据省畜牧兽医局鲁牧药发〔2011〕37 号文件要求,决定继续开展2011年度兽药生产经营统计工作,现将《兽药生产企业情况统计报表》和《兽药经营企业情况统计报表》(见附表)发给你们,请如实统计填报,并将电子版于2012年1月6日前上报至我局医政药政处(电子邮箱),书面版以正式文件(盖章)于2012年1月12日前上报我局。
  联系 人:谢 中
  联系电话:66602787(传真)
  电子邮箱:jnyzc@163.com

  附件:1、兽药生产企业情况统计报表
  2、兽药经营企业情况统计报表

济南市畜牧兽医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1:
  兽药生产企业情况统计报表

  填报单位:        

  填 报 人:       

  单位负责人:       
  年报报出日期  年  月 日

  兽药生产企业情况统计表报表说明

  一、统计目的
  了解和掌握我省兽药生产企业的基本情况,为指导、监督、管理全省兽药生产提供决策依据。
  二、统计范围
  山东省内所有从事兽药生产的企业。
  三、报送方式
  辖区管理,逐级上报。兽药生产企业填基层表报至所在市(县)畜牧局,市畜牧局汇总后,填报综合表,一同报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四、报告期别  本表为年度生产情况报表,每年一月份填报上一年情况。
  五、填报单位  基层表的填报单位为兽药生产企业,综合表的填报单位为市级畜牧局。
  六、兽药产品类型及解释
  兽用生物制品:应用天然或人工改造的微生物、寄生虫、生物毒素或生物组织及代谢产物为原材料,采用生物学、分子生物学或生物化学等相关技术制成的,其效价或安全性必须采用生物学方法检定的,用于动物传染病和其他疾病的预防、诊断和治疗的生物制剂。兽用生物制品类包括血清、菌(疫)苗、诊断液等;
  化药:是指化学合成的药物,包括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
  中药类包括中药材、中成药;
  抗生素:是指细菌、真菌、放线菌等微生物的代谢产物,杀灭或抑制病原微生物。
  七、质量管理人员只需填写持证在岗人员的姓名、在本企业内担任该岗位工作的具体年限。

表号

表名

报告期别

综合范围

报送单位

报送日期

页码

综合表

兽药生产企业情况综合表(市)

年报

辖区内内所有从事兽药生产的企业

省畜牧兽医局

每年1月底前

1

基1表

兽药生产企业情况基层表

年报

兽药生产企业的基本情况

市(县)畜牧主管部门、省畜牧兽医局

每年1月底前

1



表  号:综合表1

制表机关: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批准机关:山东省统计局

批准文号:鲁统函[2003]17号

2011年兽药生产企业情况综合表
  综合单位:                   年  月  日

序号

企业名称

企业经济指标

产量/产值(按产品类别分)

企业所属县(市、区)

产值

(万元)

销售额

(万元)

上缴税金

(万元)

利润

(万元)

出口创汇(万美元)

固定资产总额(万元)

注册资本(万元)

研发资金投入(万元)

活疫苗

(亿羽/头份)

活疫苗(万元)

灭活疫苗(亿毫升)

灭活疫苗(万元)

化药(万吨)

化药(万元)

中药类(万吨)

中药类(万元)

原料药

(万吨)

原料药

(万元)

1

 

 

 

 

 

 

 

 

 

 

 

 

 

 

 

 

 

 

 

 

2

 

 

 

 

 

 

 

 

 

 

 

 

 

 

 

 

 

 

 

 

3

 

 

 

 

 

 

 

 

 

 

 

 

 

 

 

 

 

 

 

 

4

 

 

 

 

 

 

 

 

 

 

 

 

 

 

 

 

 

 

 

 

5

 

 

 

 

 

 

 

 

 

 

 

 

 

 

 

 

 

 

 

 

6

 

 

 

 

 

 

 

 

 

 

 

 

 

 

 

 

 

 

 

 

7

 

 

 

 

 

 

 

 

 

 

 

 

 

 

 

 

 

 

 

 

8

 

 

 

 

 

 

 

 

 

 

 

 

 

 

 

 

 

 

 

 

9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