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审验阶段
3月23日至5月15日,年审办公室将组织人员按照年审内容,对各收费单位进行全面审验。按照“全面审验、突出重点”的工作方法,在普遍审验的基础上,对社会反映强烈,投诉举报多,以及在上一年度年审中发现有违规收费行为的收费单位将进行重点审验。情况复杂的可采取上门审验的办法。审验工作分两批进行,第一批审验在龙奥大厦办公的收费单位(3月23日- 4月20日),第二批审验其他的收费单位(4月21日-5月15日),各收费单位要按规定时间将年审资料报送年审办公室。审验结束后,年审办公室将对被审单位出具年审结论书。
3、分析总结阶段
5月16日至5月20日,各年审办公室对今年的年审情况、存在的问题尤其是重点单位的审验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总结,写出年审总结报告。各县(市)区物价部门按照《山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报告制度》的要求,认真做好统计报表的录入和汇总分析工作,于5月25日前将年度收费统计报表和统计分析报告分别以正式文件和电子邮件方式报送市物价局(电子邮箱:wf12358@163 .com)。
四、参加年审需提供的资料
1、收费政策执行情况自查报告;
2、《收费许可证》副本;
3、2011年财务账簿(总账和明细账、财务决算报表、会计凭证、收费票据存根);
4、票据准购证。
五、年审工作要求
(一)各年审办公室要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保质保量完成年审工作。年审工作结束后,要对年审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对年审中发现的收费违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要求收费单位认真纠正和整改,确保年审工作取得实效。
(二)各收费单位必须按规定认真进行自查自审工作,并按规定时间如实将本单位(部门)的年审资料报送年审办公室,自觉接受年审。
(三)对不按规定接受年审、年审不合格且不按规定整改的单位,物价部门将按规定吊销《收费许可证》;对收费年审中发现的自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强制服务收费等违反收费管理规定的行为将移交价格监督检查机构依法进行处理;对违反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定和票据管理规定的,由财政部门按有关规定负责处理;对屡查屡犯、情节严重的乱收费行为,提请监察机关对有关责任人追究责任,典型案例要通过新闻媒介公开曝光。
附件:201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收费情况统计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