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启用济南市餐饮服务行政许可网上审批系统的通知
(济食药监〔2012〕4号)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分局)、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市局相关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规范餐饮服务许可行政审批行为,提高行政审批工作效率,市局在食品药品监管信息系统(三期)建设中开发完成了餐饮服务行政许可网上审批系统,决定自2012年2月1日起启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批事项范围
本次启用的餐饮行政许可网上审批系统,包括《餐饮服务许可证》的申办、变更、延续等行政许可事项。
二、启用时间
自2012年2月1日起,餐饮服务许可申请上述行政事项,应通过市局网上行政审批系统申报和受理。
三、申报及受理
1.餐饮服务单位申报:登录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外网首页,通过网上受理,选择要申请的业务,在线填写并提交申请书。详细的填写方式可参考各申请页面上的“填写说明”。
2.局端受理:受理人员由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内网首页登录协同监管平台,从“业务监管”处进行业务受理。详细使用说明可参见市局内网网站“常用下载”栏目中下载餐饮服务行政许可审批操作手册。
四、行政审批事项申报方式
网上审批系统启用后,餐饮服务行政许可实行电子申报和纸质申报的方式同时进行。餐饮服务单位申请行政审批事项,应首先登录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外网,在线提交申请,电子材料通过审核后,由餐饮服务单位打印相关申报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并将纸质资料报管辖局审批。
五、历史数据的处理和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局(分局)要高度重视,强化大局意识,提前做好人员培训和各项准备工作,按时启用餐饮行政许可网上审批系统,自2012年2月1日起《餐饮服务许可证》的申办、变更、延续等行政许可事项不得再网下审批。
2.2012年2月1日前审批的《餐饮服务许可证》的申办、变更、延续等行政许可历史数据,要结合正在进行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按监管权根进行逐一核实,电子数据采集完成后集中进行录入,具体录入方式、时间市局另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