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加强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
(鲁食药监保化〔2012〕1号)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枣庄市卫生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局)《关于
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11〕492号)和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食安办)《关于认真做好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鲁食安办〔2011〕23号)精神,切实做好我省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高消费者消费保健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领会,统一思想认识
保健食品质量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家局和省食安办根据国务院食安办通知精神,对加强保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出了全面的安排部署,对各环节的监管工作都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监管目标和责任,是今后一段时期做好保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保障保健食品安全是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重要职责,我省是保健食品生产消费大省,各级保健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国家局《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11〕492号,附件1)和省食安办《关于认真做好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鲁食安办〔2011〕23号,附件2)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通知的精神上来,充分认识全省保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和监管任务的艰巨性、复杂性,进一步增强做好保健食品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把保障保健食品安全的目标落到实处。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科学周密、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监管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把各项工作安排部署落实到位。
二、细化任务分解,严格责任落实
要对照国家局和省食安办通知要求,结合辖区实际,按照职责分工,逐条梳理监管工作任务,认真细化分解任务目标,明确监管责任,严格落实监管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严格保健食品注册和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认真组织做好生产许可证换发工作,理顺经营许可管理;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管,加大对生产企业原料采购、委托生产和批发市场等重点环节、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监督企业建立健全并认真实施索证索票制度;加强对减肥、缓解体力疲劳、辅助降血糖等重点品种和重点环节、重点领域的监督抽检,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生产企业严格落实生产记录、进出厂检验、停开业报告、产品召回和质量安全自查自纠等制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对普通食品通过包装、标签、说明书等宣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一律及时移交负责普通食品审批或监督的职能部门查处;对涉嫌生产经营非法添加药物等保健食品的,一律提请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配合做好调查取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