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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济南市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五)严格执法,务求实效。坚持“严”字当头,严格监管、严格检查、严厉处罚。对集中整治中查出的违法违规企业,必须依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对已经查证属实生产销售假药的药品生产企业,一律报请省局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对其中使用非法化工原料生产、违法委托生产、参与生产假药等情形的,一律按照情节严重,依法报请省局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对查证属实出租转让证照票据经营假药或者造成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流弊的、明知渠道不清或手续不全仍然购销假药的药品经营企业,一律依法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对生产销售假药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一律予以公开曝光;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涉嫌增值税票据造假的,一律移交税务部门核实。
  (六)建立信息报告制度。集中整治期间每月25日前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分局)、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和市局相关处室要将《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情况报表》(见附件2)报市集中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涉嫌犯罪并移送公安机关的案件,或接受公安机关委托检验且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的案件线索以及跨市案件的查处情况,要及时上报市集中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
  济南市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为切实加强对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成立济南市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名单如下:
  组 长:靳 磊 局长
  副组长:刘桂祯 副局长
  王远堂 纪委书记
  宋尔良 巡视员
  姜德喜 巡视员
  成员: 张智辉 政策法规处处长
  魏世银 药品管理处处长
  杜 军 药品安全监管处处长
  孙缘萍 药品市场监管处处长
  李 莉 监察室主任
  马光峰 办公室副主任
  刘金宏 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队长
  王京娥 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副所长
  市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药品安全监管处。主任:姜德喜(兼)。副主任:杜军、孙缘萍、刘金宏。成员:杨波、栾志霞、候波涛、岳攀。

  附件2
  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情况报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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