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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农业局关于推荐评选济南市第三届现代农业“百花奖”的通知

济南市农业局关于推荐评选济南市第三届现代农业“百花奖”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发)局、蔬菜中心、农机局、水产主管局: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农业系统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1号文件精神,以加快都市型、城郊型“两型”农业发展为主攻方向,大力实施特色品牌战略,省会现代农业发展成效日益显现。为充分展现省会现代农业发展新成果,进一步加快“两型”农业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济南市第三届现代农业“百花奖”颁奖暨农民春节联欢晚会,对近年来省会现代农业建设中涌现的典型进行评选表彰,现就推荐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济南市第三届现代农业“百花奖”将设立十大奖项,每奖项设置十个名额,共计100个表彰名额,十大奖项分别是:最具影响力的十大农业品牌、最具影响力的十大农业节庆、十大美丽乡村、十大现代农业特色品牌示范基地、十大都市农业示范园区、十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十大农业种养大王、十大农业乡土专家、十大现代农业巾帼创业标兵、十大现代农业青年创业标兵。
  二、奖项评选
  1、由市农业局统一组织评选,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各相关处(室)站积极参与。
  2、将“百花奖”奖项按照区域分布分配到各有关县(市)区农业、蔬菜、农机、水产等相关部门,各单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推荐获奖名单,于12月20日前上报市农业局办公室。
  3、市农业局组织有关处(室)站和相关人员组成评审组,按照相关要求评审确定奖项名单。
  4、几点要求:
  (1)今年的各单项奖项原则上与上年度重复率不超过50%。
  (2)各奖项之间原则上不再重复授奖。
  (3)突出重点,兼顾平衡。
  (4)乡土专家只在镇、村两级及民营企业(机构)中推荐。
  (5)青年创业标兵年龄限定在35岁以下。青年创业标兵和巾帼创业标兵由县(市)区农业部门评选,并在征求当地团委、妇联意见(盖章)后,组织上报。
  三、名额分配
  详细情况见附表。

  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严肃纪律,强化措施,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切实做好现代农业“百花奖”评选工作。
  联系人:李建 联系方式:83186190 nyj3911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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