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济南市农业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农业产业化及一村一品发展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

济南市农业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农业产业化及一村一品发展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发)局:
  根据省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农业产业化及一村一品发展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2011年度农业产业化及一村一品统计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2011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龙头企业和交易额50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截至2011年底,在民政、工商或农业部门登记、注册、备案的农村中介组织,符合一村一品专业村镇条件的行政村(乡镇)。
  二、填报方式
  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情况调查统计表(附表1)、省级及以上龙头企业发展情况汇总表(附表2)、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调查统计补充表(附表3)、农业产业化和一村一品发展情况地市汇总表(附表4、附表5)以县(市)区为单位报送市产业化办公室。农业产业化和一村一品基础表(附表6、附表7)由各县(市)区组织龙头企业和专业村镇通过农业产业化信息网填报系统进行填报。
  三、填报要求
  农业产业化及一村一品统计是加强龙头企业动态监测管理、完善农业产业链条、深化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确保调查全面、数据真实、填报规范、上报及时。要认真做好数据分析,及时总结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形成不低于2000字的专题报告。数据网络填报务必于2012年2月15日前完成,汇总表及文字材料于2月17日前报送市产业化办公室。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