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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济南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2012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3.强化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调控及管理力度,努力实现学生入学机会均衡化。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班额,小学每班不得超过45人,中学每班不得超过50人。因城市规划建设、旧城改造等原因造成班额超标的,必须报经市教育局审批。义务教育合格证书的发放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管理。严禁各级各类学校分实验班、重点班、快慢班等。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择校,继续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申报审批制度”,继续执行义务教育阶段择校学生不享受指标生和推荐生待遇的政策。
  4.强化规范办学行为工作管理力度。深入研究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与提高教育教学效率工作措施,与纪委联合通过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实施全市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及公告制度,课程开设公告制度、研究性学习成果公告制度,召开“学生课业情况公示制度”工作现场会,总结经验,推出典型,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5.强化对民族学校的管理工作力度。实施“民族中小学质量提升工程”,努力实现在办学条件改善的基础上,不断提升民族学校办学质量。积极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控制学生辍学。开展民族学校校园特色文化建设活动,不断提升民族学校整体办学水平,促进民族教育稳步发展,为民族团结进步、构建和谐教育服务。
  6.加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定点学校的建设和管理。积极创造条件扩大定点学校数量,满足群众需求。努力提高定点学校办学水平及内涵,上半年组织对全市外来务工定点学校办学情况的视导检查工作,落实国家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查找学校办学实际问题,鼓励并指导定点学校更新教育观念,创新教育模式,不断提升办学质量,创建品牌,推广经验。同时积极研究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关注他们的家庭教育和学习状况,采取切实措施,保障“留守儿童”受教育的权利。
  7.加强对民办中小学的管理,规范民办中小学办学行为,进一步加强年检工作,建立民办中小学视导工作制度,召开全市民办中小学管理与质量研讨会,进一步加强民办中小学教育教学和管理,依法规范办学行为,严防违规经营行为,促进民办基础教育走上依法规范良性发展的道路。
  8.加快发展特殊教育。加快特殊教育信息化进程,开发特殊教育学校管理及信息处理软件,尝试搭建网络服务平台,共享特殊教育优质资源,实现市、县、校三级特殊教育信息处理及学校管理的一体化。积极推进特殊教育课程改革,使不同类别、不同程度的残疾学生都能够得到最适合的教育,举行全市特教学校新课程展示活动。继续做好随班就读工作,完善支持保障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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