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加强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建设工作。通过对全市家长委员会工作的检查视导,逐步探索和建立起科学规范、有效参与、有序开展、成效显著的家长委员会运行机制和工作格局。积极开展“优秀家长委员会”评选,组织召开“家长委员会主任”的交流研讨,编写以“科学育子”和“与孩子共成长”等为主要内容的家庭教育手册。组织优秀家长家庭教育经验报告会,为家长提供相互交流借鉴的平台。积极做好中国教育学会“十二五”教育科研规划重点课题《现代学校制度中家长委员会研究--基于山东家长委员会建设实践》的参与和研究,努力完成济南市所承担的课题《家长委员会建设规律与实务操作研究》工作。
6.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济南市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统领作用,通过讲座、培训、汇报等形式,分批对心理辅导教师进行工作指导,引领心理辅导教师专业发展,构建我市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体系,保证心理健康教育的实践性和实效性。
7.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以“新华书苑--阳光小读者俱乐部”活动开展为切入点,深入开展读书活动,鼓励广大中小学生多读书、读好书、好读书,养成良好的读书习惯,进一步丰富知识,提高阅读兴趣。积极开展各类科技活动,开展益德益智的科普探索和发明创造活动,大力开展环保教育、民族教育、法制教育。大力开发中小学生实践课程,加强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帮助学生了解社会、增长才干、提升素养。
二、强力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保障学生公平接受教育的权利
1.落实政府责任,明晰管理权责。根据省定标准,2012年底济南市将和青岛等5所城市率先完成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任务。参照2011年初市教育局与各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签订的区域教育均衡发展责任书要求,制定济南市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认定标准和评估办法,召开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工作现场会,大力推动各县(市)区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资源,促进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积极推进中小学教育的均衡发展。
2.强化省市级规范化学校建设工作,努力实现办学条件均衡化。从实际出发,深化规范化学校创建达标验收工作,对照新标准进一步完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把创建工作同各县(市)区中小学布局调整、改造薄弱学校、标准化建设以及“班班通”工程紧密结合,把硬件的达标建设与学校内涵发展提升结合起来。四月份完成市级规范化学校申报验收,十一月份完成本年度省级规范化学校达标创建和复评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