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济南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中小学寒假工作的通知

  5. 积极开展“送温暖”、“手拉手”走访帮扶活动。寒假春节期间,要做好老干部、老教师等优抚对象和优秀教师、劳动模范及离退休教师的优抚慰问工作,学校要有计划组织学生慰问革命伤残军人、老红军等,开展拥军优属活动;要走访贫困学生和家庭困难的教职工,学校干部、党团员教师每人至少与一名家庭困难学生建立结对帮扶关系,有针对性地进行物质资助、心理辅导和文化补习等,帮助家庭困难的学生增强自信,为控辍保学构建和谐校园、和谐社会发挥积极的作用。
  6. 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要切实保证学生假期自主支配权、师生的合法休息权,严禁假期组织集体上课和统一安排自习。放假期间,严格静校,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在假期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和统一组织自习,不得收费上课和有偿补课,不得参与、动员、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面向在校学生的各类复习班和培训班。禁止学校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禁止国办学校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对进行有偿家教的教师,特别是特级教师、各级名师、教学能手等,给予撤销荣誉称号、直至撤销相应教师职务的处罚。严禁学校组织教师在假期以“自愿”、“集中备课”、“培训”等名义变相要求教师返校,如确需组织教师返校,需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普通高中学校要向学生开放学校图书室、实验室、自习室等学习场所,并根据学生需求安排教师定期到校答疑解惑。假期中市教育局会根据情况对学校办学行为进行检查,对违规办学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7. 做好思想稳定和安全教育工作。各单位要积极做好寒假期间师生的安全稳定工作,确保广大师生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若遇降雪,学校应组织人员及时清扫校园和所负责的路面;各校组织的大型集体活动必须报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确保外出集体活动有校级领导带队,同时,学校要与学生及家长签定协议,落实安全责任,确保活动安全。假期中如遇紧急情况,要及时逐级上报,不得延误。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值班电话:66608024;学校安全处值班电话:66608058;春节期间值班电话:82627605。
  三、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假期前各项工作安排,成立假期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目标责任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要研究制定假期工作计划,建立教师、学生通讯联络网,及时沟通掌握学生在家中的情况;学校要在假期前主动与社区联系,统筹安排好学生的社区实践活动,为学生的社区实践活动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