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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济教法字〔2011〕6号)


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高新区社会事务局,直属各学校(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转发的《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和教育部、省教育厅印发的教育“六五”普法规划,进一步推进全市普法依法治教工作,市教育局研究制定了《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
  五年规划(2011-2015年)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转发的《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和教育部、省教育厅制发的教育“六五”普法规划,深入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大力推进法治城市建设,切实做好全市教育系统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全市教育系统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国家、省、市教育规划纲要的要求,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教育法治实践相结合,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积极培育教育系统法治文化,为加快教育改革与发展、建设美好济南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全市教育系统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充分发挥教育系统的人才优势和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通过内容系统深入、形式生动多样、效果扎实显著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教育法治实践,切实提高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公务员、校长、教职员工、青少年学生的公民意识、法律素质和法治思维,形成与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要求相适应的教育体系与氛围,进一步提升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工作能力与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全市教育系统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市教育规划纲要的贯彻落实和教育中心工作,全面服务教育科学发展,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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