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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2年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省级优秀学生、市级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3.文体卫生方面。 全班同学积极参加各种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认真上好体育课,坚持体育锻炼,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全班同学热爱劳动,环境意识好,注意校园与班级内外环境卫生,学年内,在卫生检查评比中,成绩优良。
  4.班干部方面。班委成员政治坚定,作风扎实,勇于创新,班委会成员团结一致,相互协作,求真务实,真抓实干,能够带领全班同学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出色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班干部严于律己,以身作则,热心为同学服务,具有无私奉献精神,能充分发挥班委在班级中的核心作用,团结带领全班同学积极开展思想教育、科技文化和文娱体育活动,课余生活丰富多彩,凝聚力强,在广大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在德智体等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
  5.班主任方面。热爱学生工作,关心、爱护学生,能经常深入学生中去,有针对性地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日常教育、管理、引导工作,转化后进生效果明显,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尚师德,有感召力,工作成绩显著,一年中家访次数达到所任班级学生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并有家访记录。
  三、名额分配
  (一)普通高中学校省级“三好”、“优干”的总数按照普通高中高二、高三在校生总数千分之三的比例进行评选,省级规范化学校每校增加一个毕业班省级“优干”名额;普通高中市级“三好”“优干”的总数按照高二、高三在校生总数千分之八的比例进行评选,省级规范化学校每校增加一个毕业班市级“优干”名额。当年因办学行为不规范受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处理的学校适当减少省市级“三好”、“优干”分配名额。
  小学、初中“三好”、“优干”的总数分别按照四至六年级和初二初、三学生总数千分之八的比例进行评选,省、市级规范化学校增加一个毕业班“优干”名额,“济南市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先进学校再增加一个。
  职业学校和普通中专按照在校生总数千分之八的比例分配。
  初中一年级和小学一至三年级一般不得评选市级先进,如学生表现确属优秀,经民主评选入围的须先报县区教育科审查通过,然后上报市教育局基教处批准,再进入评选公示程序。
  “三好”、“优干”的比例为1:1,高中、初中毕业年级与非毕业年级的比例原则3:2,小学平均分配。
  (二)市级先进班集体高中按照高二和高三班集体总数的百分之八的比例进行评选,初中按照初二初三班集体总数的百分之八的比例进行评选,小学按照四至六年级班集体总数百分之八的比例进行评选,课改先进学校增加一个市级先进班集体名额。
  (三)在校生数以正式注册学籍的学生数为准,凡借读的学生不得参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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