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教育局关于推荐首期济南优秀教育管理者建设工程人选的通知
(济教高字〔2011〕9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体局)、高新区社会事务局,直属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优秀教育管理者和教育管理专家队伍建设,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教育管理者队伍,促进我市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根据《济南市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2011-2020)》和《济南市优秀教育管理者建设工程人选培养管理办法》(济教高字[2011]8号),自2011年起,实施济南优秀教育管理者建设工程。现将首期济南优秀教育管理者建设工程人选(以下简称“工程人选”)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首期“工程人选”将从全市在职在岗的普通中小学校、中等
职业学校和教师进修学校(培训中心)专任正、副职校长,各级教研室、教科所(室)负责人中遴选产生,培养周期为5年。首期“济南名师”和第二期“济南名师建设工程”人选不在参评范围。各单位按照分配名额选拔推荐人选,推荐人选共100人。评选条件见《济南优秀教育管理者建设工程人选培养管理办法》(济教高字[2011]8号),具体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2。
二、推荐时间
各单位请于2011年11月10日前将推荐人选申报材料统一报送市教育局高教师范处,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丽华
联系电话:66608032 15069197799
邮箱:jyj_9524@163.com。
三、申报材料
1.《济南优秀教育管理者建设工程人选申报表》,用A4纸打印一式10份,电子版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审核后,统一报至市教育局高教师范处(市直单位人员由所在单位审核);
2.《首期济南优秀教育管理者建设工程推荐人选汇总表》, 用A4纸打印1份,与电子版一并报至市教育局高教师范处;
《首期济南优秀教育管理者建设工程推荐人选汇总表》和《济南优秀教育管理者建设工程人选申报表》见附件3、附件4。
3. 论文及其它科研成果等原件各1份;
4. 学历证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证书、专业技术人员证书以及主要的荣誉证书等有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身份证
复印件1份。
四、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