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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度校方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
申明:除另有书面约定外,投保人未按保险单中列明的付费日期交付保险费,本保险合同自逾约定付费日期之日自动解除,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附件2:
区(市)县学校校方责任险学生名册
学校 年级 班
填表时间: 学校签章:
学校地址: 学校类别:
班级学生总人数:
序号
学生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班级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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