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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教育局关于调整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放假时间的通知

济南市教育局关于调整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放假时间的通知
(济教基字〔2011〕13号)


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高新区社会事务局,直属各学校:
  针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普遍反映的本学期时间短、教育教学任务难以顺利保质完成的实际情况,经充分调研并报请省教育厅同意,现决定将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放假时间由2012年1月7日推迟至1月14日,下学期开学时间由2012年2月7日推迟至2月14日,假期仍为四周,高中阶段学校放假时间不变。
  望各学校按照本通知要求,合理安排教育教学进度,切实落实好市教育局“教好、教会”“学好、学会”的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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