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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卫生局关于开展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的通知

  三、加强医疗机构监管,严格管理制度
  各县(市)区卫生局要加强辖区医疗机构的监管,进一步加强对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使用终止妊娠药品的管理。各医疗保健机构要加强内部相关科室的管理,严格执行B超使用、怀孕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审批等各项管理制度,有效杜绝“两非”行为的发生。加强对相关从业人员的德育培训,强化行业自律,提高职业操守,自觉遵纪守法。各医疗机构要通过开设宣传栏、悬挂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宣传国家和省有关禁止“两非”行为的法律法规和打击“两非”的重大意义。
  四、做好相关信息报送工作
  自2011年10月份开始至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结束(2012年3月)实行相关信息月报制度。各县(市)区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局直各医疗保健机构要及时将开展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相关信息于每月30日前报我局整治“两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请各单位确定1名信息报送联络员,并于9月30日前将姓名、单位、联系电话、邮箱地址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信息报送内容:有关整治“两非”的文件、工作方案、规章制度等;整治“两非” 专项行动的重要活动,如召开会议、专项行动、执法检查、“两非”案件查处、督导等;整治“两非”相关的典型案例、重要数据等;整治“两非”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取得的进展和成效等。
  联系人:单晓琴  电话:66601721
  传真:66601679  邮箱:jnsfyc@163.com

  附件:济南市卫生系统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日

  附件:
  济南市卫生系统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翟永平 市卫生局副局长
  副组长:张 红 市卫生局卫生法制与监督处处长
  齐先文 市卫生局医政处处长
  张运利 市卫生局妇幼保健处副处长
  成 员:王亚东 市卫生局卫生法制与监督处调研员
  马素祥 市卫生局妇幼保健处副处长
  韩秀香 市卫生局医政处副处长
  逄鲁宁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所长
  王 冰 市妇幼保健院院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妇幼保健处
  办公室主任:张运利(兼)市卫生局妇幼保健处副处长
  办公室成员:孟 斌 市卫生局卫生法制与监督处主任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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