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医疗机构监管,严格管理制度
各县(市)区卫生局要加强辖区医疗机构的监管,进一步加强对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使用终止妊娠药品的管理。各医疗保健机构要加强内部相关科室的管理,严格执行B超使用、怀孕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审批等各项管理制度,有效杜绝“两非”行为的发生。加强对相关从业人员的德育培训,强化行业自律,提高职业操守,自觉遵纪守法。各医疗机构要通过开设宣传栏、悬挂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宣传国家和省有关禁止“两非”行为的法律法规和打击“两非”的重大意义。
四、做好相关信息报送工作
自2011年10月份开始至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结束(2012年3月)实行相关信息月报制度。各县(市)区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局直各医疗保健机构要及时将开展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相关信息于每月30日前报我局整治“两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请各单位确定1名信息报送联络员,并于9月30日前将姓名、单位、联系电话、邮箱地址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信息报送内容:有关整治“两非”的文件、工作方案、规章制度等;整治“两非” 专项行动的重要活动,如召开会议、专项行动、执法检查、“两非”案件查处、督导等;整治“两非”相关的典型案例、重要数据等;整治“两非”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取得的进展和成效等。
联系人:单晓琴 电话:66601721
传真:66601679 邮箱:jnsfyc@163.com
附件:济南市卫生系统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日
附件:
济南市卫生系统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翟永平 市卫生局副局长
副组长:张 红 市卫生局卫生法制与监督处处长
齐先文 市卫生局医政处处长
张运利 市卫生局妇幼保健处副处长
成 员:王亚东 市卫生局卫生法制与监督处调研员
马素祥 市卫生局妇幼保健处副处长
韩秀香 市卫生局医政处副处长
逄鲁宁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所长
王 冰 市妇幼保健院院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妇幼保健处
办公室主任:张运利(兼)市卫生局妇幼保健处副处长
办公室成员:孟 斌 市卫生局卫生法制与监督处主任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