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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机局、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2年山东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农机局、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2年山东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鲁农机计字〔2012〕9号)


各市、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农机局(办)、财政局:

  为确保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顺利实施,最大限度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效应,推进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在总结近几年经验的基础上,我们研究制定了《2012年山东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2012年山东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种类一览表(略)

  附件2: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控制额度表(略)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2012年山东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为促进全省农业机械化事业发展,改善农民生产条件,扩大农村需求,拉动农机工业发展,2012年我省继续实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
  一、指导思想
  围绕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和农民增收的总体目标,以转变农机化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调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升农机化作业水平为主要任务,加快推进主要农作物关键环节机械化,积极发展畜牧业、渔业、设施农业、林果业及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注重扶优扶强,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机具;注重阳光操作,加强监管,进一步推进补贴政策执行过程公平公开;注重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切实保障农民选择购买农机的自主权;注重发挥补贴政策的引导作用,调动农民购买和使用农机的积极性,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统分结合、务求实效。
  (二)突出重点,兼顾区域特色,向优势粮棉油主产区倾斜,向重点作物、养殖关键环节倾斜,向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倾斜。
  (三)促进农机产品质量提高,推广先进适用、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的农业机械。
  (四)充分尊重农民购机的自主选择权。
  (五)加强引导,合理布局,优化结构,提高农机组织化程度。
  (六)操作程序科学、简便、高效。
  三、实施范围及补贴规模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覆盖全省所有农业县(市、区)。2012年中央财政安排我省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8.3亿元。省农机局、省财政厅按照“统筹安排,突出重点”的原则,综合考虑农作物种植面积、上年度补贴工作开展情况等因素,将补贴资金直接切块下达至各市和省财政直接管理县(以下简称“省直管县”),其中省以上现代农业示范区和农机化示范区补贴资金增长比例原则上达到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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