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机局关于开展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调查的通知
(鲁农机管函字[2012]2号)
各市农机局(办):
为了解掌握全省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总结各地在推进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的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研究今后的工作思路和措施,省局决定对全省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状况进行摸底调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1.结合本市发展现代农业的实际,分析农机专业合作社的重大意义;
2.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基本情况;
3.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建设情况:
(1)组织结构。调查农机专业合作社内部机构的建设和运营情况。主要包括:“三会”建立及开展情况,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主要内容及程序履行情况。
(2)创办形式。调查大户联合型、能人带动型、乡村集体作业组织改制型、龙头企业领办型等类型农机专业合作社数量及占全部合作社的比例数,并进行分析。
(3)合作方式。按劳动合作型、劳动资本合作型、农机合作与土地经营结合型等合作方式,并分析优缺点。
(4)服务内容。调查从事作业服务、信息服务、维修服务、生产资料供应服务、技术培训服务的农机专业合作社数量各有多少,所占合作社数量的比重,并进行分析。
(5)服务模式。调查从事跨区作业、订单作业、代耕代种、农田托管、土地经营的农机专业合作社数量以及作业面积,并进行分析。
(6)效益情况。调查分析全部合作社总体效益和个体效益以及盈余分配情况。
4.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5.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趋势;
6.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存在问题和对策建议。
二、调查方式。
坚持全面调查和重点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各市要按照本通知确定的调查内容进行全面调查;省局将组织力量对部分合作社进行重点调研。
三、具体要求。
各市都要组织力量对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形成调查报告或总结材料。调查工作要实事求是,总结要有数据、有分析,数据要翔实,分析要科学。调研报告或总结材料和调查表请于4月30日前用纸质和电子版同时报省局监督管理处。邮箱:sdnjgl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