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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机局关于印发山东省2012年农机打假及补贴机具质量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农机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制度,通过上下联动,切实加大农机产品质量监管力度,努力确保不发生因农机产品质量问题引发重大安全事件。力争全年农机质量投诉举报反馈率达到100%,重大农机质量投诉案件和上级督办案件查处率达到100%,农机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农机手对补贴机具质量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三、工作重点

  (一)强化市场与使用监管,开展专项治理。一是强化流通环节产品监管。突出抓好关系农业生产和质量安全的农机产品监管,尤其要抓好春耕灌溉、粮食收获、经济作物生产急需、销售量大、影响面广的农机产品监管。对重点地区、重点市场、物流集散地,开展查处生产经营假劣农机、盗用冒用转让农机推广鉴定证书证章、无证生产经营、虚假宣传、以次充好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行动。二是强化使用环节监管。春耕生产以及“三夏”和“三秋”重点农时生产季节,围绕安全生产、售后三包服务质量开展专项检查,加强农机使用质量监管,保障农业生产安全顺利进行。

  (二)强化投诉监管,维护农民权益。一是依据《山东省农业机械化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农机质量投诉监督管理网络建设。遵循“属地管理、首问负责、就近处理、无偿服务”原则,及时受理各类农机质量咨询和投诉,维护用户合法权益。二是完善《山东省农机产品质量群体投诉应急预案》,强化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加强各级农机投诉机构之间沟通和交流,实现信息共享和上下联动,有效保障“平安农机、和谐农机”建设。

  (三) 强化日常监管,进行质量调查与督导。一是加强对产品鉴定质量的监管。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技术标准、鉴定大纲等农机鉴定检验技术文件,严格农机鉴定条件与鉴定规范,严禁降低标准和越权审批,并不断强化内部监督及外部反馈监督机制,提升农机鉴定质量水平。二是开展重点农机产品质量调查。根据农机使用者质量投诉情况和农业生产实际,选定2-3个使用数量多、影响面大重点的产品开展使用质量调查,并及时进行调查分析,组织有关企业就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不断提高生产制造质量水平。三是建立对获证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制度,以推广目录产品、补贴机具为重点,加大日常质量抽查与督导力度,既检查企业的质量管控情况,又检查农机鉴定人员规范履责的情况,保障补贴机具产品质量水平的持续稳定,确保农民买得起、用得住、有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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