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积极推进免费监理,争取扶持政策取得实效的;
4、近3年受到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
附件4:
山东省农机安全监理“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岗位标兵考评标准(总计100分)
一、政治思想
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10分)
2、模范遵守国家及农机化法律法规,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10)
3、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无私奉献精神。(10分)
二、示范作用
4、熟悉业务,爱岗敬业,团结协作,遵纪守法,维护农机安全监理执法形象。(10分)
5、服务态度和岗位形象好,工作勤奋务实、任劳任怨、耐心细致、文明执法、行为规范、服务快捷、讲求效率。(10分)
6、坚持为民服务宗旨,在业务工作和各项活动中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落实各项为民服务措施,深受人民群众的喜爱或社会有关方面的好评。(10分)
三、履职表现
7、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恪尽职守,工作勤奋,注意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10分)
8、连续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或称职,并至少有1次为优秀等次。(10分)
四、创新形式
9、具有一定的开拓创新能力,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方式、载体和理念的创新或推出符合地方特色的服务项目,对监理事业产生积极效果。(10分)
10、注重创新研究,每年都能结合当地农机安全生产实际,认真开展农机安全监理调研活动,形成质量较高的调研报告。(10分)
五、加分项目
达到全国农机安全监理“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岗位示范标兵考评标准的为100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考评中可进行加分(每项加5分):
1、获得省级(含)以上表彰的;
2、获得机手表扬的(收到锦旗或表扬信的);
3、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
附件5:
农机安全监理“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申报表
单位全称 | |
联 系 人 | | 联系电话 | |
成立时间 | | 单位性质 | |
编制人数 | | 实有人数 | |
先进事迹(2500字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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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项目说明 | |
申报基本情况 | 县级自评得分情况 | |
省级复评得分情况 | |
全省考评得分的名次 | |
申报单位意见 | 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公章) |
市级推荐意见 | 年 月 日(公章) |
省级考评(审定)情况及推荐意见 | 年 月 日(公章) |
部级公示情况及审定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