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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机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开展农机安全监理“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3、积极推进免费监理,争取扶持政策取得实效的;

  4、近3年受到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

  附件4:
  山东省农机安全监理“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岗位标兵考评标准(总计100分)

  一、政治思想

  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10分)

  2、模范遵守国家及农机化法律法规,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10)

  3、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无私奉献精神。(10分)

  二、示范作用

  4、熟悉业务,爱岗敬业,团结协作,遵纪守法,维护农机安全监理执法形象。(10分)

  5、服务态度和岗位形象好,工作勤奋务实、任劳任怨、耐心细致、文明执法、行为规范、服务快捷、讲求效率。(10分)

  6、坚持为民服务宗旨,在业务工作和各项活动中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落实各项为民服务措施,深受人民群众的喜爱或社会有关方面的好评。(10分)

  三、履职表现

  7、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恪尽职守,工作勤奋,注意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10分)

  8、连续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或称职,并至少有1次为优秀等次。(10分)

  四、创新形式

  9、具有一定的开拓创新能力,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方式、载体和理念的创新或推出符合地方特色的服务项目,对监理事业产生积极效果。(10分)

  10、注重创新研究,每年都能结合当地农机安全生产实际,认真开展农机安全监理调研活动,形成质量较高的调研报告。(10分)

  五、加分项目

  达到全国农机安全监理“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岗位示范标兵考评标准的为100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考评中可进行加分(每项加5分):

  1、获得省级(含)以上表彰的;

  2、获得机手表扬的(收到锦旗或表扬信的);

  3、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

  附件5:
  农机安全监理“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申报表
单位全称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成立时间 单位性质 
编制人数 实有人数 
先进事迹(2500字左右)
 
 
加分项目说明 
申报基本情况县级自评得分情况 
省级复评得分情况 
全省考评得分的名次 
申报单位意见 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公章)
市级推荐意见           年  月 日(公章)
省级考评(审定)情况及推荐意见           年  月 日(公章)
部级公示情况及审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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