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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机局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农机化信息宣传工作要点的通知

山东省农机局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农机化信息宣传工作要点的通知
(鲁农机办字[2012]2号)


各市农机局(办)、省局各有关单位: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我省由粮食全程机械化迈向农村全面机械化的重要一年。为进一步做好2012年农机化信息宣传工作,努力营造有利于农机化发展的舆论氛围,根据全省农机化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特制定了《2012年全省农机化信息宣传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二月十日

  2012年全省农机化信息宣传工作要点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农业部、省农机局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及农机化法律法规情况
  1.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进农机化又好又快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
  2.贯彻执行国家农机化“一法一条例”和山东省“两条例”,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和全国农机化工作会议、全省农村工作会议和农机化工作会议精神,争取领导重视、部门支持和社会关注,出台农机化发展的政策措施情况;
  3.深刻领会和把握中央和省委关于农业科技创新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坚持农机化科技创新带动,推进农机现代化、农机智能化、农机信息化,全面提升农机化发展整体水平的经验和做法;
  4.围绕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特色产业振兴规划、沂蒙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支持菏泽打造鲁苏豫皖交界地区科学发展高地及农机化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加强农机化调查研究,选准切入点,积极参与开发和建设所采取的新举措;
  二、充分展示农业机械化的战略地位和重要作用
  5.向社会和各界大力宣传发展农业机械化对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证农业丰产丰收、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重要作用。大力宣传发展农业机械化在建设现代农业的支撑作用、集成应用农业科技中的载体作用、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中的推动作用和转移农村劳动力中的替代作用;
  6.通过搞好农机服务业统计核算和数据分析工作,反映农机服务业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作用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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