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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机局关于对农机化教育培训大行动进行总结评价的通知


  附件2:
  农机化教育培训大行动先进单位审批表
  申报单位(盖章)
主要事迹
市农机部门推荐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省农机局审批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3:
  农机化教育培训工作量化评价表
  填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评价项目评价内容评价标准评价结果
教育培训工作地位领导重视程度共10分,主要领导经常听汇报,支持教育培训工作,6分;分管领导亲自研究工作,4分 
总结汇报教育培训工作共10分,以2009年、2010年局长工作会议总结汇报材料为依据,每年5分 
有影响的培训活动共9分,每年3分,全市范围的活动每至少1次,以山东农机化信息网报道为依据 
学校规范化建设资金投入以本市学校投入年均数为依据。每2万元累计1分,不足2万元不得分,最高20分 
农机化培训体系建设共10分,以自有教学场所、教练车辆、教学设备、教学人员为1个规范化学校。每少1个扣一个本市学校平均分值,扣完为止 
教学条件和应用水平共5分,以电教化多媒体教学为依据。每少1个扣一个本市学校平均分值,扣完为止 
示范、重点学校拥有量每拥有一个,增加2分。 
电教室拥有量以拥有10台以上微机的机房并联接成局域网为标准,每拥有一处,增加2分。 
教育培训大行动任务分配及实施共5分,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及时制定任务分配及实施方案。以文件或网站公布为依据。 
任务目标完成共5分,以上报工作总结为依据 
工作宣传共5分,每年至少1次,以山东农机化信息网宣传报道为依据。每少1次扣2分,扣完为止 
总结及进度上报共5分,每少1次扣1分,扣完为止。 
阳光工程培训制定实施方案共5分,以文件或本市网站公布为依据。 
农机化学校培训基地作用共15分,每年5分,以全部在系统内学校培训为依据,否则当年不得分 
承担培训任务以阳光办公布任务数为依据,承担农机以外任务每增加100人,增加1分 
培训投诉情况每投诉1次,扣5分,以回访电话或省阳光办通报为依据 
工作宣传共6分,每年2分,每个基地每年至少1次,以山东农机化信息网报道为依据。每少1个,扣一个当年本市基地平均分值,扣完为止 
培训台帐、总结及进度上报共5分,每少1次扣1分,扣完为止。 
驾驶培训机构监管培训行为规范程度共5分,培训机构不按照规定培训的,每1处扣1分,扣完为止 
培训与驾驶证发放衔接共5分,培训人数少于发证人数的,不得分; 
许可证审验、教学人员考核共5分,每少1次扣1分,扣完为止。 
情况表上报、证件换发、教材发放等共5分,每少1次扣1分,扣完为止。 
系统活动全省技能竞赛、比赛等活动共5分,无故不参加的,不得分;获奖表彰的,每次增加2分 
总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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