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东省农机局关于对农机化教育培训大行动进行总结评价的通知


  1、各级农机部门应对照评选条件,实事求是地进行总结评价。

  2、农机化教育培训工作量化评价表中没有特殊说明的,均评价2009~2011年3年的工作。

  3、各市推荐的先进县局(学校)须填写审批表(见附件2),上报事迹材料。事迹材料控制在1000字左右。内容要言简意赅,事迹鲜明,主题突出。

  4、量化评价表、先进市推荐表、事迹材料、审批表等材料请于12月25日前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形式报省局科技质量处。电子邮箱:sdnjpx@163.com.

  附件:1、农机化教育培训大行动先进数量分配表

  2、农机化教育培训大行动先进单位审批表

  3、农机化教育培训工作量化评价表

  4、农机化教育培训大行动先进市推荐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件1:
  农机化教育培训大行动先进数量分配表

  单位:个
先进单位备注
济南市2 
青岛市2 
淄博市2 
枣庄市2 
东营市2 
烟台市3 
潍坊市3 
济宁市3 
泰安市2 
威海市1 
日照市1 
莱芜市1 
临沂市3 
德州市3 
聊城市2 
滨州市2 
菏泽市3 
合计37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