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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机局关于对2011年机械化保护性耕作进行总结评价的通知

山东省农机局关于对2011年机械化保护性耕作进行总结评价的通知
(鲁农机科字[2011]39号)


各市农机局(办):

  2011年,全省农机系统围绕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和促进农民增收这一目标,不断深化 “大培训、大推广、大普及”活动,使机械化保护性耕作实现了新发展、新跨越。全省小麦免耕播种机保有量达到3.6万台,保护性耕作面积达到1531万亩,实现节本增效21.8亿元。为鼓舞干劲,再上新台阶,促进保护性耕作更大发展,省局决定对机械化保护性耕作进行总结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总结评价在全省市、县两级农机管理部门中进行。

  二、评选数量

  市级先进单位由省局根据评选条件择优确定。县级先进单位分配数量见附件1。

  三、评选条件

  (一)机械化保护性耕作先进市评选条件

  1.万亩小麦拥有新增补贴免耕播种机台数多(小麦免耕播种机新增补贴数量÷小麦种植面积),小麦免耕播种机购置补贴数量以山东农机化信息网购置补贴数据为准;

  2.保护性耕作覆盖率高(保护性耕作面积÷小麦种植面积×100%);

  3.保护性耕作“大培训、大推广、大普及”活动开展的深入,争取市级财政专项经费支持力度大。

  4.保护性耕作技术实施规范,核心技术运用正确。

  其中“万亩小麦拥有新增补贴免耕播种机台数”权重增加到2倍。综合打分靠前的评为先进市。

  (二)机械化保护性耕作先进县(市、区)评选条件

  1.领导重视程度高,将保护性耕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财政支持力度大,发展速度快;

  2.积极开展“大培训、大推广、大普及”活动。组织开展了保护性耕作小麦长势观摩活动,以及玉米机收保护性耕作现场会,宣传示范效果好;

  3.示范基地建设规范,技术路线正确,核心技术不变形;

  4.小麦免耕播种机补贴数量和保护性耕作面积增长幅度大,在本市处于领先水平;

  5.有关保护性耕作材料上报及时,统计数字准确。

  四、评价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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