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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机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农机化工作总结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农机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农机化工作总结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鲁农机办字〔2011〕1号)


各市农机局(办),省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做好2011年农机化工作总结、农机化大事记编辑以及省局各单位工作调研和典型经验总结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2011年工作总结和2012年工作思路

  各市和省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要对2011年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研究提出2012年工作思路、目标任务和初步工作计划。要以2011年工作总结为重点,着重总结工作中的新做法、新成效、新经验,力求做到重点突出、文字精炼、数据准确、分析客观,总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

  二、关于农机化大事记

  (一)主要内容

  1、省部和市级领导对农机化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及出席农机化方面的会议、考察农机化工作等活动情况;

  2、省、市党委、人大、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涉及农机化方面的重要法规、政策、文件情况;

  3、召开全国、全省、全市性的农机化工作会议及重大活动情况;

  4、本市、本单位重点农机化工作和项目进展情况;

  5、省、市级农机管理部门及所属单位的重要人事任免、调动情况;

  6、本市、本单位及工作人员获得部、省和市级以上表彰情况;

  7、重要的国际合作交流及外事活动情况;

  8、其他重要事项。

  (二)时间跨度

  2011年大事记的时间跨度为:2010年12月1日至2011年11月30日。

  (三)编辑要求

  大事记以事件发生的时间顺序排列,一事一个条目,简明扼要,写明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主要内容和主要参加人员。全年性活动基本结束的,要提供有关活动的效果情况。每个条目控制在200字以内。一般性工作不列入大事记。

  三、关于工作调研和典型经验总结

  机关各单位要按照年初确定的工作调研和典型经验总结计划,深入查找问题、分析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对策,认真做好调研报告和经验总结材料的撰写工作。

  四、报送方式及时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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