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机办关于做好秋季经济作物机械化技术培训工作的通知
(鲁农机科字[2011]28号)
各市农机局(办):
当前,正值花生、薯类等经济作物收获季节。为加强农机化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经济作物机械化技术水平,现就秋季经济作物机械化技术培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围绕发展重点,确定培训对象。今年上半年省办专门印发了《山东省经济作物机械化创新发展考评办法(试行)》(鲁农机科字〔2011〕21号),明确了不同区域经济作物发展重点。各市要围绕重点经济作物机械化发展,制定详细的培训规划,筛选适宜的培训教材,确定适宜的培训形式。当前要重点围绕经济作物机械化收获开展技术培训。培训对象重点为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农机大户、农机户等参加秋季生产的农机作业服务人员和新购买经济作物生产机具的农民。
二、利用阳光工程培训项目,开展专题培训。目前阳光工程农机培训任务已经下达。各市要引导相关县市适时安排经济作物机械化技术培训内容。通过观摩学习、现场演示等形式,增加实习实训等环节。阳光工程培训任务在200人以上的县市,要至少安排一期经济作物机械化专题培训班。省办将对县市专题培训班进行督导检查,并安排相关人员参加专题培训班,确保培训效果。专题培训班开班时间要提前报省办科技质量处。
三、依托示范项目点及企业、学校,进行送教下乡。各市县要以经济作物机械化创新示范项目点为依托,利用现场会或演示会的有利时机,积极组织农机化技术人员、合作社成员、种植户和农机作业户等参观学习。要组织经济作物机械生产企业技术员、农机化学校教师及推广、维修等部门技术人员,深入农户、作业现场,针对不同作物、不同机具类型,有计划地开展农机、农艺及相关知识“一对一”培训,提高农民掌握应用经济作物生产机具的能力和水平。
四、加强宣传,及时总结。各市要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杂志等多种途径,及时做好秋季经济作物机械化技术培训工作的宣传报导。要重点宣传深入基层、服务农民的典型事迹和先进个人,宣传农机化技术培训的先进典型、工作成效、发挥作用等,扩大农机化教育培训工作的影响力。同时要认真进行秋季经济作物机械化技术培训情况的总结。按照《山东省农业机械化教育培训大行动2011年实施意见》中关于按季度报送培训进度的要求,于11月20日前将秋季经济作物机械化技术培训情况报送省办科技质量处。E-mail:sdnjp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