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加快数字出版高科技重大项目研发。鼓励、支持新闻出版企业在数字出版、数字印刷、电子化和新闻出版电子商务等方面进行自主研发,鼓励、支持在云出版技术、卫星数字发行技术、移动网络技术、数字版权保护技术、多媒体技术、阅读终端技术等重大项目领域取得突破,鼓励、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电子化终端阅读器等新产品、新载体的研发应用,逐步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数字出版技术支撑体系。
10、推动数字出版产业聚集区建设。采取多种方式,在有条件的区域、单位或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基础上,建设数字出版产业聚集区,形成以出版集团、报业集团、传媒集团为核心的数字出版产业带、产业集群和特色产业基地,吸引国内国际知名相关企业进入,支持进入数字出版产业集群和特色产业基地的企业开展数字、互联网出版业务,逐步形成产业集群效应。
11、支持非公有制企业从事数字出版活动。鼓励民营新技术公司研发基于不同传输平台和阅读终端的游戏、动漫、音乐等数字出版产品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移动终端等硬件设备,对长期从事数字出版活动且遵纪守法、技术实力雄厚、竞争优势明显、发展前景广阔、经营业绩突出的非公有制企业予以重点扶持。
12、推动数字出版“走出去”战略。鼓励企业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借助数字出版优势,加快推进优秀数字出版产品“走出去”、版权“走出去”,企业“走出去”,标准“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拓展海外市场,不断提高中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和中国文化的国际影响力,对“走出去”成效显著的数字出版骨干企业、示范单位和重大项目,予以资金资助、税收减免和其他奖励。
三、加快数字出版产业发展的保障措施
13、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和各出版集团、报业集团、传媒集团及出版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快发展数字出版产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推进数字出版产业发展作为本地区本单位新闻出版繁荣发展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强化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合作,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把数字出版发展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之中,为数字出版产业发展争取更多的政策支持。
14、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快数字出版产业发展,必须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的原则,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坚定不移地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坚守文化精神,弘扬主流文化,抵御腐朽文化,杜绝低俗化、庸俗化、媚俗化、浅薄化和缺乏精神文化内涵的产品流向市场,把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高尚、更健康、更优质、更有活力的文化精品作为首要任务,牢牢占领精神文化领域的主阵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