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3.开展质量隐患排查。省辖市每季度组织开展1-2次质量隐患集中排查活动。省厅半年开展一次全省质量大检查。上级主管部门要对下级主管部门的工作进行抽查。

  4.组织项目观摩活动。省厅安排8月份组织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观摩活动。各市、县主管部门要组织1-2次的工程质量观摩活动。9月份省厅组织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研讨会。

  5.组织知识竞赛和技术比武活动。省厅安排10月份组织开展工程质量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支持行业工会、协会等组织开展施工技术比武、建筑工法竞赛、质量QC管理小组创建等活动。

  6.开展质量创优活动。组织开展“中州杯”奖、“安居奖”和“质量管理奖”评选活动。对获奖企业和个人,在行政许可中给予绿色通道、招标投标中适当加分、资信评价优先办理、工程质量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适当减免,优先办理个人执业资格注册等行政许可业务。支持获奖企业和个人申报“省长质量奖”、“五一劳动奖章”等政府奖项。按照优质优价原则,鼓励建设单位对获奖施工单位给予相应资金奖励。

  7.开展教育培训活动。重点培训质量法律法规及新标准、新规范,在施工现场和农民工夜校,有针对性的开展操作技能培训。

  8.开展社会监督评议活动。聘请一定数量的业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业内专家和新闻单位人士等为社会义务监督员参与质量评议。要求每个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上不少于两位社会义务监督员,实现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共同监督、良性互动的局面。

  9.开展质量回访活动。建立完善用户质量回访、质量保修、投诉受理处理机制。全年安排不少于四次质量回访活动。

  10.加强监督机构建设。积极协调,尽力解决好质量监督机构编制和经费问题,充实质量监管力量,加强质监人员教育培训。

  11.完善薄弱环节的制度建设。加强商品混凝土、质量检测等管理薄弱环节的制度建设,强化管理措施。

  12.查处质量违法违规行为。全年不间断地开展联合行政执法检查,严格落实不良行为记录公示、经济处罚、停业整顿、企业个人资质资格等行政强制性措施。对发现的质量违法违规行为,一律按规定上限给予行政处罚。

  (二)施工企业:

  1.落实管理制度。必须健全完善落实质量责任制度、质量分析制度、质量检查通报制度、质量教育培训制度、专项施工方案审核审批制度、重大质量隐患登记建档制度、质量考核奖惩制度、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制度、分包单位及人员管理制度。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