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新材料产业。重点发展ITO靶材和磁性材料等电子信息材料、新型合成树脂等新型化工材料、砷化镓光伏薄膜等新能源材料、高性能稀土材料和特种铝箔材料。
(四)新能源产业。大力推进韶关核电厂建设,积极发展风电、生物质能发电、太阳能光伏发电、生物燃气等新能源,配套发展新能源应用设备及零部件制造业。
(五)新能源汽车产业。以韶关比亚迪汽车基地为重点,发展电动汽车零部件制造,并逐步发展整车组装;引导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发展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重点支持宏大齿轮有限公司电动汽车变速器研发生产项目。
(六)新型电子信息。重点承接和发展电子设备和电子器材等产品的生产。发展新一代集成电路板、智能玩具、智能家电制造,以及新一代互联网和物联网的建设应用。
三、主要工作
围绕技术创新、产业化、市场培育与环境建设等产业发展关键环节,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一)开展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积极承担国家和省重大科技专项和科技计划;组织实施国家和省重大科技专项;制定和实施重点产业技术路线图。建立政府推动与企业主导相结合的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机制。结合我市特色与优势组织开展产业前沿技术研究。
(二)加强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大力构建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等体系,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积极争取设立一批国家、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工程实验室和企业技术中心。支持建设专业镇和产业集群公共检测服务平台。
(三)深化产学研合作。深化省部(院)产学研合作,建立派驻企业科技特派员长效机制。支持知名高校、科研机构联合我市企业共同承担国家、省各类重大科技计划和产业化专项。加快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科研基地和开发基地的建设。
(四)大力培养和引进高层次人才。研究制定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对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引进高层次领军人才和研发团队,给予一定的专项工作经费扶持,并在家属随迁、住房保障、子女就读、社会保障等方面给予优惠待遇。
(五)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实施产业链(群)发展工程,组建一批新的产业联盟,打造区域特色产业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