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行政执法队伍的人员编制能满足行政执法任务的需要。
4.行政执法人员符合法定条件,政治业务素质高,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持证上岗制度。
5.认真落实执法人员的待遇,按规定发放加班费。
6.行政处罚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
7.严格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行政强制行为合法、规范。
8.严格落实罚缴分离规定,使用省财政厅统一罚没票据,票据管理规范。
(三)服务水平
1.对行政执法人员开展经常性的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行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业务技能。
2.分管领导及执法队伍支队长、副支队长、大队长、副大队长、政委、执法骨干等定期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法律知识轮训和新颁法律法规专题培训。
3.行政执法人员申领执法证件,全部通过由省厅组织的专业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考试。
4.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文书书写清晰、制作规范、归档及时。
5.岗位责任、内务管理、督察考核和廉政教育等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并落实到位。
6. 执法人员服装有明显标识,上岗着装规范、整洁、庄重。严禁仪容不整上岗执法,严禁穿戴代表执法形象的服装、标识出入娱乐场所。
7.定期开展执法队伍正规化训练,队容风纪文明威严。
(四)服务效率
1. 充分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为迅速查处违法案件提供技术支持。
2.通过公布举报电话、邮箱等形式,畅通群众投诉渠道。
3.通过采取网格化管理等措施,及时发现、制止和纠正违法或不当行为。
4.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提高群众法制意识和守法的自觉性。
5.提高办案效率,建立反应快速、督办有力、服务到位的执法机制,及时查处违法行为。
6.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投诉、举报、来信、来访,办结率达98%以上。
(五)服务质量
1.使用文明执法用语,执法用语规范。
2.执法文明,严格落实文明执法行为准则。
3. 积极开展送法上门、现场办公、面对面咨询等活动,主动帮助企业、群众解决诉求,解决执法中产生的热点、难点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