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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工商局服务建设中原经济区红盾计划(2012―2015)》的通知


  (三)支持组建企业集团。母公司注册资本达到3000万元,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额达到5000万元的,即可申请设立企业集团;新兴服务业和农业产业化经营企业申请企业集团登记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有3个以上控股的子公司,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即可;组建文化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有3个以上控股的子公司,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即可。引导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私营企业。

  (四)服务重点企业发展。建立完善招商引资项目和重点企业跟踪服务机制,对全省产业集聚区、城市新区、开发区、城市组团、商务中心区、特色商务街区等重点项目,省政府确定的百户重点工业企业和50户高成长型高新技术企业,年度河南100家规模效益强企业和100家高成长性企业“双百”企业,以及地方政府确定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实行处(科)级干部联系负责制,项目所在地的省辖市工商局为责任单位,并将责任分解到人,跟踪服务。

  (五)提高年检验照效率。对拥有中国驰名商标、河南省著名商标的企业,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确定的A类企业,以及被省工商局评选表彰为“文明诚信”经营单位的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年检手续。对其中年检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的,当场办结。对省政府确定的重点服务企业、地方政府重点招商引资项目、企业比较集中的城市新区、产业聚集区、开发区、科技园区以及辖区内的大中型企业,实行上门年检。对在一个登记机关登记的子公司或分公司(分支机构)户数在10户以上的电信、金融、保险、企业集团、物流公司、大型超市、医药连锁公司等大型企业,实行“预约年检”,集中办理。

  (六)公开市场主体信息。发布《河南省市场主体发展状况报告》蓝皮书,全面反映我省市场主体发展状况,为党委、政府决策服务,为投资经营者提供指南。实行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公告制度,定期将本单位权限内新登记的市场主体信息,向社会公开。根据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需要,及时发布重要行业市场主体发展情况报告,为全省经济运行安全提供预警服务。依据企业在市场准入、经营行为和市场退出等方面的信用状况,发布市场主体信用状况报告,进一步推动诚信中原建设。

  二、实施创业人才倍增行动,打造中原经济区创业高地

  切实担负起牵头部门责任,认真落实《河南省创业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大力实施创业人才倍增行动,引导和鼓励全省各类人才兴办各类市场主体,推动中原经济区建设成为中部地区创业高地。力争到2015年,全省创业人才资源总量由目前的290万人发展到400万人,创业类市场主体总数由现在的250万户发展到300万户,全省基本形成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富有活力的创业人才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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