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基本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市属国有经济“十二五”发展战略和总体要求,结合实际,有重点地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国资监管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服务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大局。
2、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企业。以提高企业依法经营管理水平和企业员工法律素质为目标,从企业实际需要出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寓法治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于监管服务、经营管理中,努力使法治建设成果惠及广大职工群众。
3、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适应国资监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把握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发展对普法工作的新需求,创新工作理念,拓展工作领域,完善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体现法制宣传教育的时代性、规律性。
4、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要注重实效,把学法用法与完善国资监管体制和制度、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结合起来,着力推进依法监管、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深入推进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
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的宣传教育
突出抓好
宪法关于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规定的学习宣传,引导全市国资系统干部职工深刻领会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对于坚持和巩固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的重要意义。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及其基本构成、基本特征。深入学习宣传国家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实行反腐倡廉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全市国资系统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民主意识和法治意识。
(二)加强与国资监管密切相关法律制度的宣传教育
结合健全完善国资监管体制和制度的要求,切实抓好与有效监管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守法。特别要抓好《
企业国有资产法》、《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有关国资监管的行政法规、规章为主要内容的国有资产监管法规体系的学习宣传,抓好
公司法、
证券法等履行职责必须掌握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充分发挥法律法规在国资监管中的规范、引导、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