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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国资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国资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各市属企业、县(市)区国资办(局):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在国资委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和浙江省国资委《全省国资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宁波市委宣传部、宁波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精神,市国资委制定了《全市国资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

  全市国资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

  为适应“十二五”时期新形势对国资委系统法制宣传教育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提高全市各级国资监管机构依法行权履职的能力和水平,推进国有企业合规文化建设,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在国资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国资发法规〔2011〕84号)、《关于印发全省国资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浙国资发〔2011〕11号)》和《中共宁波市委、宁波市人民政府转发<宁波市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甬党〔2011〕9号)精神,结合我市国资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市委“六个加快”战略,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型升级为主线,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国资法治建设,为新形势下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顺利实现我市“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做出积极贡献。
  (二)总体目标
  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增强全市国资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理念,进一步提高国资监管机构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监管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推进国有企业合规文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国有企业依法经营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国有企业发展方式的转变,不断提升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为国有经济改革发展奠定扎实的法治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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