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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市属企业: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市属企业安全稳定。根据甬安委办〔2011〕76号文件精神,现就切实做好国庆期间市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要充分认清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突出防范,牢牢把握节日期间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主动权。切忌因赶工期、赶进度,而放松警惕、忽视安全。积极营造节日安全氛围。

  二、严格落实节日安全生产责任制。要紧紧围绕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落实节日期间安全责任。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动员,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职工,有效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认真开展节日前后安全生产检查。要根据本企业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特点和实际,认真组织开展节日前后安全生产检查。进一步加大对重点部位、重大项目、重要场所、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力度,深挖细查各类隐患,切实将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对前期安全生产大检查中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及时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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