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案件查处,全力维护国有资产安全
严格执行信访投诉举报办理规定,按时办理、报结和进行反馈。加大对国资系统信访举报转办件的督办力度,及时催办列入督办的重要信访举报件。突出重要岗位和重点领域违规违纪违法案件线索排查,重点排查隐匿、侵占、转移、贱卖等行为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案件、资产资源出租出包中违纪违法的案件、违规出借“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的案件、工程建设中故意规避招投标程序的案件、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的案件、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案件、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案件。建立以市国资委纪工委为主导的、市属企业纪委共同参与的信访举报件协办机制。坚持案件查办与腐败防治相结合,对已经掌握的案件线索,继续做好后续跟踪协调等工作;对已经查结的案件,认真做好党纪政纪处理等后续工作,并认真梳理分析案件发生的原因,健全完善制度,规范工作程序。2011年,市国资委将对市属企业执行党纪政纪处理规定情况开展一次专项检查。
六、加强责任落实,严格执行廉政建设责任制
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
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工作责任落实机制。坚持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做到反腐倡廉建设与业务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单位主要领导是反腐倡廉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做到反腐倡廉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切实抓好责任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要各司其责、各尽其责,把反腐倡廉融入业务工作,做到落实反腐倡廉工作责任任务有计划、有步骤、有措施、有结果。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做好责任分解和检查考核等组织协调工作。2011年,市国资委对市属企业落实反腐倡廉责任制,执行“三书两报告”制度情况要组织一次全面检查。各市属企业对反腐倡廉责任制落实情况也要组织开展专门的监督检查活动。
七、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纪检工作水平
健全市国资委纪检监察工作体系,鼓励支持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各种形式的业务学习培训,开展岗位练兵,提高业务工作能力。各企业党委要全力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尽可能地创造条件让纪检监察人员“走下去”、“走出去”,了解掌握情况,学习借鉴好的经验做法。市属出资企业都要建立纪检监察机构,配备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实现有组织、有人员、有任务、有作用。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制度建设和内部管理,落实工作责任,畅通纪检监察工作信息渠道,努力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贯彻到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之中。建立纪检监察工作报告制度,从2011年起各市属企业纪委在向本企业党委报告季度、半年、全年纪检监察工作情况时,要同时抄报市国资委纪工委,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一事一报。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政纪律,不断提高服务保障和促进企业科学发展的能力、做好职工工作和维护企业稳定的能力,以及有效防治腐败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