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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波市国资委委员会关于印发《宁波市国资委2011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

  二、加强廉政教育,不断巩固思想道德防线

  坚持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教育和引导全体党员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加强警示教育,组织召开案件剖析会、每季度集中观看一部警示教育录像片,以及组织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人员参加法庭审判旁听等警示教育活动,教育和引导全体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权力观、政绩观。加强廉洁从业教育,继续抓好《廉政准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以及《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宣传教育,组织编撰勤政廉政手册,采取在宣传橱窗、自办刊物等宣传阵地建立宣传专栏等举措,教育和引导全体从业人员进一步规范履职行为。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给员工上一堂反腐倡廉教育课、要与责任对象进行一次廉政谈话。认真抓好企业廉洁文化建设,广泛深入开展具有宁波国企特色的廉政文化进项目、进工地、进港区、进办公场所活动,积极组织职工参加各项廉政文化赛事活动,大力营造“崇廉尚洁”的良好环境。

  三、加强制度建设,扎实推进惩防体系构建

  着力健全完善国资领域惩防体系,确保《宁波市国有企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具体实施意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一是推进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继续推动出资企业实行“董事会与经营层分离,董事长与总经理分设”,规范决策程序,进一步完善企业权力运行制衡约束机制。全力推进外派企业监事会体制机制建设,实现出资企业外派专职监事全覆盖。二是推进国资监管制度建设。深入推进市属企业资源配置、资产交易等领域改革,推动出台市属企业大宗物资、服务采购和资产、资源出租出包出借管理指导意见。三是进一步规范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行为。制定《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报告个人有关重大事项办法》。各企业要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要求,对现有的议事决策制度进行一次再梳理、再完善,切实规范用权行为。大力推进职务消费改革,条件成熟的市属企业要细化落实职务消费公开公示制度,实行公务用车、通信消费货币化改革和业务接待费预算管理。

  四、加强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监察职能作用

  按照市属国有经济“十二五”发展规划,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我市国有经济转型升级主线,突出监督检查重点。一是加强对党员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监督检查。强化礼金、礼品、礼券上交登记制度,开展述职述廉活动,开展领导干部落实兼职取酬、任职回避、出国(境)审批报告等规定情况专项监督,开展企业领导人员投资持股清理情况“回头看”,开展出资企业领导人员在下属企业兼职情况和部分企业经营行为不规范问题专项调研,摸清底数,提出进一步规范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加强对企业重大项目攻坚的监督检查。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组织开展工程项目招投标前置条件设置和设计变更、工程进度款拨付、跟踪审计指出问题整改情况等专项检查,力保工程建设廉政。继续抓好“小金库”专项治理。三是加强对企业资产资源处置、资本运作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开展企业户外广告资源管理、债权转让、增资扩股等专项调研和中介服务机构受托国资业务审计质量专项监督,防范国有资产流失。四是积极配合市委巡视组做好国有企业巡视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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