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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201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注:面积统计栏中,合计为全市九区四县行政区划总面积,长安区、临潼区、灞桥区、雁塔区、阎良区、蓝田县、户县、周至县、高陵县为行政区划总面积,浐灞、曲江、航天、港务为规划面积。)

  (二)2011年地质灾害防治回顾
  201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如履薄冰的心态,认真履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职责,积极克服极端灾害天气频繁、突发性地质灾害事件增多的困难,恪尽职守、开拓创新,利用手机短信发送预警信息、地质灾害防治培训、气象预警21206条,组织7轮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认定,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1次,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2360人次,申请中、省地质灾害治理资金360万元,2个区县获得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十有县”称号(目前我市共有长安、灞桥、户县、临潼、高陵、周至等6个区县获此称号)。全市成功预报地质灾害5次,避免了26人伤亡,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10万元。
  2011年我市遭受50年不遇的连续强降雨天气,全市共发生灾险情159起(灾情113起、险情46起),其中周至县11起、蓝田县76起、户县6起、高陵县5起、长安区40起、灞桥区4起、临潼区1起、雁塔区4起、浐灞生态区5起、航天基地3起、新城区3起、曲江1起,共造成34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2034万元,灾险情总数较2010年上升133 %,直接经济损失较2010年上升390 %。
  二、2012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市气象台2012年气象预测,2012年总降水量略偏多,预计1-10月份降水:西安地区570-610毫米、周至县650-690毫米、户县610-650毫米、长安区650-690毫米、高陵县530-570毫米、临潼区600-640毫米、蓝田县700-740毫米。春季第一场透雨出现日期较常年略偏晚;初夏汛雨出现日期较常年同期略偏早;盛夏有15天左右的轻伏旱,出现日期较常年同期偏晚;秋季有弱秋淋,出现日期较常年同期略偏晚。结合全市地质环境特征和地质灾害分布规律,预计2012年全市地质灾害将以崩塌、滑坡等突发性地质灾害为主,局部地区性暴雨诱发泥石流的可能性仍然较大,人为因素诱发的地质灾害呈上升趋势。
  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依然严峻,我们必须保持高度的警惕,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扎扎实实做好各项防灾准备工作。在加强对各自辖区内现有灾害隐患点地质灾害的防治外,还应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各项防灾工作。2012年全市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时期与区域如下:
  (一)重点防范期
  地质灾害的形成受多种因素影响,降水诱发引起的滑坡、崩塌等灾害具有稍滞后于降水的特点,5月-9月为主要防范期;冻融作用引发崩塌、滑坡,2月-4月为主要防范期;人为因素和其他自然因素造成的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情况比较复杂,应全年防范。泥石流的形成与大雨、暴雨同步。根据我市的降水特点,确定泥石流的主要防范期为5月-9月。
  (二)重点防范区域
  周至县地质灾害易发区主要是108国道黑河沿线、马召镇以南地区,竹峪乡、翠峰乡、骆峪乡、广济乡、马召镇、楼观镇、集贤乡和九峰乡一线的山前黄土台塬地区,这些地区历年来都是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灾害的高发区和防治重点。山区要特别警惕暴雨诱发的山洪泥石流灾害。
  户县地质灾害易发区主要是涝峪河沿岸、太平河沿岸和秦岭山前等地,户县境内西汉高速、太平峪公路等穿越秦岭的公路,易发生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要重点对山前人类工程活动加强监督检查,防止人为活动诱发滑坡和崩塌。户县矿山地质环境复杂,应加强对矿山开采的管理,防止采矿诱发地质灾害。涝峪一带堆积的废弃矿渣因暴雨发生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可能性较大,要重点防治。要防止废弃矿山采空区塌陷、崩塌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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