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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国庆60周年期间市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国庆60周年期间市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市属企业:

  新中国成立60周年国庆将至,为确保企业安全稳定,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做好国庆60周年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严格按照市国资委转发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迎国庆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继续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国庆60周年期间企业的生产安全。

  二、要进一步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工作规范,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松懈思想,建立健全责任机制,切实做好安全保卫、安全用电、防火防盗等工作,严格车辆派遣的审批手续,注意用车安全,加大对重点部位、重大项目、重要场所、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巡察力度,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要落实好节日值班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制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开通手机,确保信息畅通。对各种安全生产事故和突发事件要立即组织力量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向市国资委和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报告。各市属企业值班领导及值班人员名单于9月28日前报市国资委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庆期间市国资委值班电话:87189566,18957867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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