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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市政发〔2012〕3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1年,全市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陕西省消防条例》和消防安全目标责任,通过健全工作机制、加大消防投入、完善各种措施,有力推动了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有效遏制了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平稳保障了西安世园会、欧亚经济论坛等大型活动期间的消防安全,为全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为构建平安西安、和谐西安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鼓励先进,推动全市消防工作进一步开展,依据2011年度消防安全目标责任考评结果,市政府决定对作出突出成绩的莲湖区人民政府等80个先进单位和黄小平等70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名单附后)。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全市各级政府、各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先进为榜样,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责任,提升平安建设水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西安科学发展、率先发展、建设具有历史文化特色的国际化大都市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11年度西安市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一二年四月十日

  附件:
  2011年度西安市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目标责任考评先进单位(10个)
  碑林区人民政府
  莲湖区人民政府
  雁塔区人民政府
  高陵县人民政府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曲江新区管委会
  浐灞生态区管委会
  市国资委
  市教育局
  市卫生局
  二、先进单位(70个)
  市委办公厅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市市政设施管理局
  市公安局莲湖分局
  市盲哑学校
  西安市宝康商贸总公司
  市中医医院
  西安西粮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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