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波市国资委党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通知
各市属企业: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以下简称
《若干规定》)已于2009年7月12日公布。
《若干规定》是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廉洁从业行为的基础性法规,对于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维护国家和出资人利益、促进国有企业科学健康发展、保障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现就学习贯彻
《若干规定》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学习。各企业党组织和领导人员,近期要专门安排时间,采取集体组织与个人自学、全文通读与重点研读相结合,对
《若干规定》进行认真学习,企业领导人员要将规定内容全面掌握,重要条文熟记于心。
二、深入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企业内部网、内部刊物、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对
《若干规定》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切实增强企业领导人员贯彻落实
《若干规定》的自觉性和充分发挥职工群众的监督作用。
三、开展对照自查。要对照
《若干规定》,认真分析查找本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方面的薄弱环节,并结合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制定整改落实的具体措施,进行认真的自查自纠。
四、及时反馈信息。各集团公司要全面掌握所属企业学习贯彻情况,并及时向国资委反馈。市国资委将对各企业学习和贯彻落实
《若干规定》情况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