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实体经济资金使用效率
(十八)提高支付结算服务水平。优化银行卡使用环境,大力推进中小商户银行卡应用,提高中小商户接受银行卡消费的积极性。改善农村地区支付结算服务,加大助农取款业务的推广力度,发挥乡镇金融机构作用,使农村单位和个人享受便利快捷的结算服务。进一步推广支票实时业务、同城通存通兑业务,加快社会资金周转速度,提高社会资金使用效率和银行业经营效率。规范发展第三方支付服务市场,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支付服务,提供形式多样、符合公众个性需求的支付结算产品。
(十九)提升国库服务效率。加强与财政部门合作,扩大国库直接拨付实体经济资金范围,实施财政资金支付全程无纸化处理。深化各(县)市、区国库直接支付制度,加快国库资金拨付速度,保障退税资金及时、准确划入企业账户,减轻企业财务成本、缓解企业资金紧张状况,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二十)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依托人民银行全国统一联网的征信系统,加快征信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扩大征信系统的应用范围和覆盖面,有效应用征信系统信息。积极推动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信用较好的中小企业支持力度。继续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全面开展青年信用示范户评定工作,增强金融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和农村信用环境。加强征信市场管理,规范商业银行和征信机构执业行为。培育和发展征信服务市场,进一步拓展信用评级业务领域,促进内外部评级的有机结合,推动信用评级市场有序、健康发展。
(二十一)健全中小企业金融顾问制度。丰富和深化金融顾问制度内涵,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完善金融服务机制,深入开展金融顾问团企业结对包挂服务对接活动。金融顾问扩充至450名,为2000家以上中小企业提供个性化的金融服务。金融顾问对中小企业要采取“面对面辅导、一对一服务”,实行“一企一政”、“一问题一方案”的政策,切实帮助中小企业解决生产、经营、融资等方面的问题,力争全年帮助中小企业融通资金30亿元以上。各金融顾问团要通过强化条线内金融顾问队伍建设、考核评价制度建设、政银企共建活动建设的深入实践,以点扩面,推动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向基层推进、向实体经济推进。
八、加强金融风险监测与评估,夯实实体经济发展的金融稳定基础
(二十二)认真开展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监测。密切关注影子银行体系和实体经济风险对金融体系的影响,防范跨行业、跨市场风险,防范非正规金融及其他相关领域风险向金融体系传导。构建金融机构稳健性参数标准,积极参与确立逆周期的宏观审慎管理措施。增强风险监测评估的前瞻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改进监测指标体系及评估框架,强化对银行、证券、保险业日常风险监测。对法人金融机构经营状况和风险状况以及跨行业交叉性金融工具开展持续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