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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行等部门关于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四)灵活运用货币政策工具。人民银行依照“总量适度、审慎灵活、定向支持”的原则,用好用足再贷款、再贴现、差别准备金率、利率等货币政策工具,为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提供必要的流动性支持。2012年人民银行的再贷款、再贴现主要用于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等实体经济重点领域。根据法人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水平、稳健经营和信贷政策执行情况,按照宏观审慎管理的要求,灵活运用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工具和优惠准备金政策,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加强利率市场监测,稳妥推进利率市场化,引导金融机构对经济薄弱环节、民生金融给予适当的利率优惠。
  三、积极运用金融市场功能,拓宽实体经济融资渠道
  (五)支持实体经济积极利用银行间市场进行直接融资。各金融机构要加大银行间债券市场融资工具宣传、推介和承销力度,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发行专项用于小微企业贷款的金融债。推行“区域集优”等债券融资模式,推动中小企业发行集合票据。各金融机构要积极参与辖区中小企业发行集合票据的中介服务工作,主动挖掘资质好、有融资需求、财务制度健全的中小企业作为集合票据的联合发行人,推荐给上级行承销。积极创新金融市场产品,做好企业上市融资配套金融服务,满足企业多样化融资需求。支持新兴行业企业尤其是符合我市经济结构转型的成长型企业发债融资,推动产业升级,全年企业债券、票据融资不少于80亿元。
  (六)加大金融市场准入支持。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金融创新试点,加快徐工集团财务公司组建,发展面向中小企业、文化及创意企业的股权投资企业、创业投资企业、融资租赁公司。全年新增具有融资功能的金融机构4家以上,新设机构新增贷款40亿元以上。全力帮助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券、次级债券、混合资本债券,以及专项用于小微企业贷款的金融债,增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的资金实力。扩大徐州市参与全国银行间市场成员数量,提高法人金融机构在银行间市场的参与度。
  四、着力优化信贷结构,促进实体经济转型发展
  (七)全力支持“三重一大”项目建设。各金融机构要以2012年全市144个重大产业项目、240个重大城建项目和20个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为重点,综合运用银团贷款、联合贷款、总行直贷、同业合作等方式,制定并细化信贷支持政策,在机构设置、业务授权、产品创新等方面向“三重一大”建设倾斜,优化信贷资源配备,支持全市大平台、大产业、大项目、大企业建设。发展围绕核心企业、覆盖产业链上下游的供应链融资业务,加快推进优势传统产业项目,全力打造装备制造、食品、能源、冶金、建材、煤盐化工六大千亿元制造业产业板块,加快培育徐工、中能两大世界级龙头企业。召开徐州市“三重一大”项目融资银企对接会,授信410亿元、意向贷款220亿元以上,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要加强金融政策与产业政策、财税政策的有效对接,提高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实现财政资金、金融资金、企业资金和社会资金的深度融合,提高资金的配置效益,保持全社会投资持续较快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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