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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行等部门关于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行等部门关于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徐政办发〔2012〕5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各金融机构:
  人行徐州市中心支行、徐州银监分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金融办《关于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四月八日

关于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
(人行徐州市中心支行、徐州银监分局、
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金融办)

  为贯彻落实全国第四次金融工作会议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作用,扩大社会融资规模,更好地保障全市经济金融互动双赢发展,结合徐州实际,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力度
  (一)金融要更好地支持徐州实体经济转型发展。转型发展,实体经济是基础,金融是支撑。各家金融机构要强化与地方政府和衷共济的意识,围绕服务实体经济,一手抓信贷投入,一手抓非信贷融资拓展,探索建立资源集成、优势互补、风险共担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加大资源整合和优化力度,有效满足实体经济对金融资金的需求,确保资金投向实体经济,有效解决实体经济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要坚决抑制社会资本脱实向虚、以钱炒钱,防止出现产业空心化现象,坚持在支持实体经济中求发展,坚持在提高支持实体经济的水平上下功夫。
  (二)全面落实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各项措施。各金融机构要进一步提高金融支持实体经济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金融机构要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制,结合工作实际,全力落实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措施。中国人民银行徐州市中心支行(以下简称“人民银行”)将采取定期综合评价等方式督促指导,对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的相关工作总结通报。
  二、保持货币信贷合理增长,满足实体经济合理资金需要
  (三)合理把握信贷投放的总量和节奏。2012年,人民银行将根据经济金融运行情况,按照“稳总量、优结构、保实体、防风险”的要求,指导各金融机构准确把握金融宏观调控的力度、节奏和重点,妥善解决资金来源与运用之间的矛盾,确保信贷总量与实体经济的发展需求相适应,投放节奏与实体经济的运行节奏相衔接,实现全市新增贷款超300亿元、力争完成350亿元。各金融机构要积极向上级行争取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要合理安排流动性,保持信贷投放适度均衡增长,有效发挥“支农支小”的主力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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