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省2012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陕政办发〔2012〕33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发展改革委拟订的《陕西省2012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陕西省2012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省发展改革委)
2012年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实施《
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陕西省“十二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进一步推进信用法规制度建设、信用工作组织体系建设和省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努力在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共享、企业信用评价服务和社会失信问题整治方面取得突破,力求在提升政府公信力和规范社会经济秩序上见到更大实效,推动“信用陕西”建设迈上新的台阶。
一、进一步加强信用法规制度建设
1.深入、扎实抓好
《条例》和《规划》的宣传贯彻和组织实施。省发展改革委、省信用管理办公室要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及时通报各地、各部门贯彻实施情况,确保各项具体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2.加快研究起草《陕西省企业信用监督管理办法》,条件成熟时启动立法程序。
3.研究制定《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企业)征集共享技术规范》,尽快印发实施,为全省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共享工作提供技术标准。
4.加快研究制定《陕西省企业信用评价规范》,争取上半年印发实施。
二、加快构建全省信用工作组织体系
1.进一步加强省级信用管理机构和信用信息工作机构建设,切实做好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各项具体工作。支持省联合征信中心依法履行职责,积极推进全省公共信用信息征集共享和应用服务工作。